根據結構,委員會主席為國會主席。常務副主席為國會常務副主席兼人事小組組長。三名委員會副主席包括一名副總理、越南祖國陣線中央委員會主席和國家副主席。
委員包括:中央組織部部長、中央檢查委員會主任、中央宣教-民運部部長、國防部、公安部各部長;三名國會副主席兼法律文本和申訴處理、信息宣傳、保障社會秩序和安全小組組長。
委員名單還包括:內務部部長;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國會辦公廳主任兼國家選舉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民族委員會主席;越南婦女聯合會主席;胡志明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第一書記。

國家選舉委員會是由國會成立的機構,負責組織國會代表選舉並指導、指導各級人民議會代表選舉。委員會設有工作機構,安排在國會大廈工作,有印章,活動經費來自國家預算,並有權召集各機關、組織的幹部、公務員為任務服務。
委員會在新一屆國會提交選舉總結報告和確認國會代表資格的結果後結束任期。
今天下午,國會將選舉國家選舉委員會主席並批准副主席、委員名單。
同樣在6月25日上午,國會決定將第15屆國會常務委員會成員從19人增加到20人。成員包括:國會主席、6名國會副主席和13名委員。
此前,國會常務委員會有19名成員。委員職位在民族委員會主席Y Thanh Hà Niê K’đăm被政治局調任為林同省委書記後空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