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副主席阮氏清擔任國家選舉委員會常務副主席,兼任人事小組組長。其他三位副主席包括:常務副總理阮和平;越南祖國陣線中央委員會主席杜文戰;國家副主席武氏映春。
委員會成員名單包括黨、國家和國會的主要領導人。他們是中央組織部部長黎明興;中央檢查委員會主任阮維玉;中央宣傳和群眾工作部部長阮重義;國防部長潘文江;公安部長梁三光;國會三位副主席包括阮克定(法律文件和申訴處理小組組長)、阮德海(信息宣傳小組組長)和陳光芳(社會秩序安全保障小組組長)也擔任委員。
其他委員包括內務部部長、中央組織部副部長范氏青茶;國會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阮青海;國會總秘書、辦公室主任兼國家選舉委員會辦公室主任黎光松;國會民族委員會主席林文敏;越南婦女聯合會主席阮氏緣;和胡志明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第一書記裴光歡。
此前,國會通過決議選舉國會主席陳清敏為國家選舉委員會主席。

國家選舉委員會是由國會設立的機構,負責組織國會代表選舉,並指導各級人民議會代表選舉。委員會設有工作機構,安排在國會大廈工作,有公章,活動經費來自國家預算,並有權抽調各機關、組織的幹部、公務員為任務服務。
委員會在新一屆國會提交選舉總結報告和確認國會代表資格結果後結束任期。
國會常務委員會一致決定組織第16屆國會代表和2026-2031任期各級人民議會代表選舉的時間為2026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