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述規定得到了社會輿論和幹部、公務員隊伍的廣泛認同——這些人正期待一個能夠有效激勵勞動並公平認可貢獻的機制。
Phạm Đi博士(第三區域政治學院)向《青年在線》投稿,進一步探討了這一問題。
將收入與工作成果、效率掛鉤是公務員制度改革的正確方向,具有高度激勵作用,體現了現代化、高效化、重視勞動價值的改革思維。
與僅基於職位或資歷不同,將收入與工作效率和成果掛鉤將促進工作動力,鼓勵創新、改革精神和個人責任感。
這些規定都旨在提高公務質量,為優秀公務員提供更好的生活條件,限制系統中仍存在的拖延、不負責任現象。
公務員將不再通過點名領取工資,而是通過做好工作獲得獎勵。
為了讓規定真正落到實處,仍需提出一些重大問題:如何公平、透明、客觀地衡量工作效率,並適合每個職位?
在預算仍有許多困難、各單位、地區間存在差異的情況下,哪些財政來源將確保這些額外收入?
我認為,需要有一套系統性的解決方案。
完善與工作崗位相關的工作成果、產品評估體系。這是使基於效率的收入支付變得客觀、公平的基礎。
具體來說,需要為每組工作建立詳細的評估標準,基於產出、處理進度、工作質量和相關民眾、組織的滿意度。
對於可以量化的專業職位,如接收文件、處理文書、進行檢查、審查等,應實施電子任務管理系統,以記錄結果並驗證工作。
對於高度定性化的職位,如政策建議、戰略管理,應採用360度評估模型,或成立內部評估委員會,採用多角度反饋和諮詢機制。
同時,應鼓勵大力應用數字技術和績效管理軟件,實時跟蹤任務進度,同時透明化每位幹部、公務員的貢獻。
必須確保可持續的財政來源,並避免在機構、單位、地區之間造成不平等。對於國家行政機關,需要具體指導如何為基於效率的額外收入分配預算,確保至少在各地區之間保持平衡,特別是那些仍面臨困難的地區。
對於有收入的公共事業單位,應允許使用合法收入支付有條件的額外收入,直接與工作質量、產量掛鉤,同時避免平均主義。
特別需要防止“富裕”地區大量支出,“貧困”地區無力支付的風險,導致行業內的收入不公,影響工作動力和幹部、公務員在困難地區的長期承諾。
加強評估和收入支付全過程的監督、公開和透明度。各機構、單位應定期在工作場所公開支付水平、評估標準、享受額外收入的幹部名單,以創造透明壓力和內部共識。
將新政策的執行與領導責任和公務道德精神相結合。需要明確規定機構、組織負責人在政策執行中的責任,從資源分配、結果評估到收入支付和解決出現的投訴、建議。
除了技術和行政因素外,還應強調公務道德在政策執行中的作用——確保福利制度不被濫用。
公務改革不僅僅是薪酬改革,更重要的是改革對公共勞動價值的看法——讓那些“承擔公共事務”的人能夠安心生活,與自己的貢獻相稱,有助於形成一個現代化、科學化、服務化、高效的行政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