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上午,胡志明市舉行了國會關於在合併平陽省、巴地-頭頓省和胡志明市的基礎上成立新胡志明市的決議公佈儀式。
會議還公佈了政治局關於成立胡志明市黨部的決定;國會、國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結束縣級活動,成立胡志明市所屬的社區、鄉、特別區的決議。
政治局關於指定新胡志明市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書記、副書記的決定;總理關於指定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副主席的決定。

(編譯:李程 越南中文社;審校:Fang;來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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