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幹部、公務員從8月15日起每月可額外獲得500萬越南盾?

政府剛剛頒佈了第179/2025號法令,規定了對專職從事數字化轉型、網絡信息安全、網絡安全工作的人員的支持水平。該法令自8月15日起生效。

兩組幹部、公務員獲得支持

法令規定了兩組具體適用支持的人員,包括幹部、公務員、專職擔任信息技術管理或信息技術工作崗位的人員。具體如信息技術工業或數字技術工業、數字技術、信息技術應用、數字化轉型。

同時,從事網絡信息安全或網絡安全工作的幹部、公務員。

電子交易及其他與數字化轉型相關的職位,由有權機關頒佈的,也屬於獲得額外支持的組別。

第二組是人民公安中的業務、技術專業軍官、士官和工人;人民軍隊中的軍官、專業軍人、國防公務員和在國家安全組織中工作、從國家預算領取工資、專職從事數字化轉型、網絡安全、確保國家在網絡空間的主權及其他與數字化轉型相關的人員,根據國防部、公安部的權限。

上述兩組人員每月可獲得500萬越南盾的支持,與每月工資同期支付,不用於計算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的繳納、享受。

上述支持水平將實施至有權機關的政策工資改革為止。

法令還具體規定了不享受支持水平的時間,包括連續一個月以上不領取工資的休假時間。

享受社會保險補助制度的休假時間,根據社會保險法律規定。被暫時拘留、暫時羈押、暫時停職或停職的時間。

連續一個月以上不擔任上述專業、業務工作的時間。

資金從哪裡來?

對於幹部、公務員、武裝力量的實施資金來源,將由國家預算根據現行預算分級規定在《國家預算法》及其他合法資金來源中確保。

對於自籌經常性支出和投資支出的公立事業單位,政府規定支持水平的支付資金來自單位的業務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

對於自籌部分經常性支出的公立事業單位,支持水平的支付資金來自單位的業務收入、國家預算撥款及其他合法收入。

國家預算將根據有權機關分配的、從國家預算領取工資的專職數字化轉型工作人員的數量安排資金,如果有的話。

另一方面,由國家預算確保經常性支出的公立事業單位,資金來源由國家預算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