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隆省為近1900名幹部提供兩種住宿方案,其中一種方案不提供接送服務

7月8日,永隆省人民委員會的信息顯示,已提交關於支持從茶榮省、檳椥省合併後到永隆省工作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的政策決議建設的請示。

永隆省為近1900名幹部提供兩種住宿方案,其中一種方案不提供接送服務

根據永隆省建設廳的報告,2025-2030年期間,為從副廳級及以上幹部(安排公務員住房)的公務員住房總需求有266人。

此外,還有1629名幹部、公務員、職員有其他住宿需求。

然而,根據永隆省建設廳,目前可立即入住的公務員住房只能滿足約114人。需要改造、維修的房屋數量可以額外滿足67人,正在進行改造手續。因此,公務員住房可以安排181間/套給181人,還缺少85人的住宿。

對於臨時住宿,可立即入住的房間數量有38間,滿足76人。需要改造、維修的住宿房屋有168間,滿足329人。因此,臨時住宿可以安排206間給405人,還缺少1224人的住宿。

面對上述實際情況,永隆省建設廳已向該省人民委員會提交了支持從茶榮(舊)和檳椥(舊)合併後到永隆省工作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的政策。

根據方案1,地方預算支持住房費用和接送交通工具。對於職務津貼係數從0.7及以上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在3年內免收房租(收取水電費…),之後將按規定收取公務員住房租金的50%。

如果沒有足夠的公務員住房,必須租用外部房屋,預算在3年內每月支持150萬越南盾。同時,安排公務車接送,自主安排出行時間,不按具體時間框架,確保滿足工作要求。

對於職務津貼係數低於0.7的幹部、公務員、職員,不擔任職務的公務員,不屬於公務員住房範圍的職員、勞動者,安排臨時住宿,3年內免收房租,之後按公寓平均租金的50%收取。

如果沒有足夠的臨時住宿安排,預算在3年內每月支持每人100萬越南盾的房租;支持每週一次集中接送車輛,每人每月約128萬越南盾(平均每人每次16萬越南盾)。如果自備交通工具,費用按各單位內部支出規定報銷。

方案2,僅支持費用,不組織接送。根據財政部的規定,支持從副廳級及以上職務的住宿津貼的50%,約每人每月330萬越南盾。

不屬於上述情況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勞動者,支持住宿津貼的30%,約每人每月220萬越南盾。支持時間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