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剛剛頒佈了第68/2025號通知,對第148/2018號通知關於徵兵和徵召公民入伍的規定進行了修改和補充。這一文件調整了許多權限,以適應新形勢下兩級地方政府和地方軍事組織的模式。
據此,鄉級人民委員會有責任與地區防禦指揮部和接收兵員的單位協調,統一確定兵員數量並決定徵召公民入伍。這一權限此前屬於縣級人民委員會。
同時,鄉級人民委員會指導村組織進行初步選舉,提出適齡男性公民進行軍事義務初步選拔;組織初步選拔;制定軍事義務健康檢查名單,交付給健康檢查委員會和地區防禦指揮部。
國防部規定,徵召健康檢查的人數不得超過徵兵指標的四倍,預備比例不得超過交兵指標的5%。

每年,各鄉在電子門戶網站上公開並張貼在鄉政府所在地的徵兵指標;徵兵的條件和標準;暫緩和免於徵召入伍的情況;應徵入伍公民名單;暫緩和免於徵召入伍公民名單;符合條件的入伍公民名單。初步健康檢查結果,健康分類;準備入伍的軍事義務合格公民名單也必須公開。
對於省級,國防部規定省級人民委員會成立地區軍事義務健康檢查委員會和適合各地區和分配指標的軍事義務健康檢查團。省級政府組織嚴格、民主、公平、公開地審批暫緩和免於徵召入伍,並由省級人民委員會主席簽署發佈決定。
2025年是國防部首次應用新的健康標準,基於BMI指數評估體質以選拔青年進行軍事義務。參與軍事義務的健康分類將基於兩個主要標準:體力和疾病。參與軍事義務的公民必須達到1、2或3類健康。
國防部採用評分機制進行健康分類。每個指標,在檢查後給予1到6分,其中1分為“非常好”,逐漸下降到6分為“非常差”。達到1類健康的是所有指標都得1分;2類至少有一個指標得2分;3類至少有一個指標得3分;4類是一個指標得4分;5類是一個指標得5分;6類是一個指標得6分。
關於體質,國防部採用BMI(身體質量指數)評估身高和體重之間的相關性以進行選拔。計算BMI的公式是體重公斤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BMI指數的評分如下:1類是18.5-24.9;2類是25-26.9;3類是27-29.9。例如,一個身高1.7米,體重65公斤的男青年,BMI指數為22.5,達到1類健康。同樣身高1.7米,但體重90公斤的男青年,BMI指數為31.1,未達到3類健康。
國防部不徵召近視度數大於1.5屈光度、遠視各程度、BMI指數小於18或大於29.9的公民入伍。此外,身高低於1.57米且體重低於43公斤的男性公民;身高低於1.5米,體重低於42公斤的女性公民不符合參加軍事義務的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