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晚,河內市公安局表示,已刑事拘留黎文新、鄧文輝、阮文佔和餘廷和,以調查違反食品安全規定的行為。緊急拘留和逮捕的決定自7月2日至3日發佈。

發現病豬肉流入河內市場、餐廳、小吃店

事件是通過地區掌握工作和民眾反映發現的。河內市公安局經濟警察處組織偵察力量,發現在多個地點有屠宰、銷售病豬肉的跡象,如:丹染村(舊常信縣康河鄉)、餘舍村和鄧崗村(和社鄉)以及豐康市場(大模坊)。

屠宰場在夜間封閉運作(從0:30到3:00),有人警戒。經過一段時間的監視,6月30日和7月1日,由經濟警察處、第17市場管理處、人民檢察院代表和畜牧獸醫局組成的聯合力量突擊檢查了由黎文新和阮氏書在丹染村經營的屠宰場。團隊發現了45頭有病症的活豬,1050公斤已屠宰的豬肉,450公斤內臟。總共查獲的違規貨物為4.3噸,價值近3.2億越南盾。

據供述,自2023年以來,該團伙開始從巴維、應和、美德和和平省(舊)的豬販購買病弱豬,在住宅區內屠宰。每天屠宰約50頭豬,然後以55,000-60,000越南盾/公斤的價格出售到市場。該場所沒有許可證,不在城市許可的屠宰系統內。

屠宰後的肉直接賣給小商販,進入南方、明開、豐康等批發市場,並在河內的許多餐廳、小吃店、平民食堂消費。以35,000-40,000越南盾/公斤的價格購買病豬,該團伙每月非法獲利約70-80百萬越南盾。

發現病豬肉流入河內市場、餐廳、小吃店

在豐康市場,檢查餘廷和、阮文佔、張孟堅和阮廷濤的攤位,職能部門發現了977公斤沒有檢疫證書、來源不明的豬肉。肉被初步加工成部分(五花肉、肩肉、腿肉、腹部肉等),以40,000越南盾/公斤的價格賣給其他攤位,然後以50,000-70,000越南盾/公斤的價格賣給個人客戶和餐廳。

賣家供認以20,000越南盾/公斤的價格從河內和鄰近省份的多個來源購買死豬,然後在家中屠宰,用卡車運到市場銷售。

檢測結果確認,肉和內臟樣本對非洲豬瘟病毒(ASF)呈陽性反應——這是一種危險的傳染病,產品必須銷燬,不得用作食品。

發現病豬肉流入河內市場、餐廳、小吃店

河內市公安局評估事件性質嚴重,表現出對法律和公共健康的蔑視。調查機構正在擴大案件,澄清病肉銷售鏈和相關個人。

公安機關建議民眾只購買來源明確、有檢疫標誌的肉類;同時舉報屠宰、經營不安全食品的行為,以保護公共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