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青年在線》上刊登了賣家侵佔人行道並驅趕他人的消息:“不買就走,這是人家賣東西的地方,誰讓你站的?”之後,許多讀者對侵佔人行道和車道作為買賣、非法停車場所的情況表示憤怒,但地方政府仍未徹底處理。
許多居民反映,原本是公共空間的人行道正逐漸變成一些商家的“私有財產”,導致他們即使只是停車或站在人行道上也會被罵、被趕走。
不僅僅是驅趕行為,一些情況下還會受到威脅。
“我家在公寓樓下停車取行李時,被路邊小販威脅要砸車,還挑釁說要向職能部門報告”,讀者thanhthao憤怒地說。
同樣,這位讀者表示,那裡的小販公然佔據了幾乎整個車道,摩托車、汽車停下來買東西導致交通堵塞,潛藏事故風險。
“即使有監控攝像頭也沒有人處理,因為這種情況已經存在多年了”,讀者V.T.分享道。
據讀者反映,侵佔公共空間的情況在繁忙的道路如黃華探、裴友義、阮嘉智(舊平盛區)等地也普遍存在。
“文章說出了我的心情。每天早上經過裴友義路都是一種憤怒。當居民佔據右手邊一半的路面賣行李箱,再加上賣豆腐、豆漿的車。這種情況持續了很久,但沒有人提醒?”讀者Kim描述了現狀。
儘管曾經轟轟烈烈地開展過奪回人行道的運動,但許多讀者認為效果只是暫時的。“突擊檢查罰款幾天後就又恢復原狀了”,電話號碼為0939******13的讀者說。
許多人認為地方政府不夠堅決,甚至在侵佔行為發生在攝像頭下、主要道路上時“視而不見”。
一些讀者建議,如果侵佔情況持續,需要明確地方政府的責任。讀者Diện Nguyễn強調:需要嚴格處理,沒收所有違規物品,重罰並考慮地方領導的責任。
關於解決方案,許多讀者建議應該在有管理的情況下出租人行道,全額徵稅並要求發票證明商品來源。
同時,需要明確劃出人行道上的界限,區分行人通行和允許買賣的部分,並伴隨著越界處罰的逐步增加。
“人行道寬2米就允許買賣1米,剩下的部分用紅漆劃給行人通行。哪戶越界,第一次罰款500萬,第二次1000萬,逐步增加以警示。被罰款是因為違規,不能怪別人”,讀者My提議。
一些意見認為,除了處理賣家外,還需要處理買家,因為“沒人買誰還賣?”,如果沒有顧客,侵佔情況自然就會消失。
“如果買家不買,誰還能賣東西,所以買家必須先停止購買侵佔人行道、車道的商品”,讀者Phúc提出意見。
此外,民眾也希望得到通過官方渠道如公共服務門戶反映違規行為的具體指導。
“拍視頻、拍照作為證據上傳,省得爭吵浪費時間”,讀者Lam寫道。
據名為Vtvn的讀者說:“處理這個問題不難。就看地方政府了。抓不到就在市場中間安裝攝像頭。誰侵佔就根據攝像頭重罰。看看還有沒有”。
讀者Hoang Minh認為,已經有加強處罰、整頓道路秩序的高峰期,現在需要加強非現場處罰。“想要徹底解決侵佔人行道的問題,需要重罰買家和賣家。買家也要重罰,因為簡單來說沒有顧客就不做了,賣給誰還侵佔和佔據”,這位讀者強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