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開2-3個月的處方,28天處方背後隱藏著什麼原因?

在發表文章《開2-3個月的處方:許多慢性病患者說只能拿到和以前一樣的藥量》後,《青年在線》收到了大量讀者的反饋。

許多讀者認為,許多慢性病患者只能拿到28天的藥量是有原因的:如果醫生為許多患者開2-3個月的處方,醫院將減少收入。

開28天的處方是為了收取患者的診療費?

一位讀者認為:“這樣發藥醫院會減少收入,因為患者來了也不一定看病。醫生只是問幾個問題然後發藥,但還是會收費。”

另一位讀者寫道:“即使是私立醫院,每次用醫療保險看病還要額外支付近200,000越南盾。如果開2-3個月的處方,醫院將失去收入。”

讀者Tùng Thanh分析道:“醫院或醫生不開3個月處方的最基本原因是怕減少醫院的收入。一個月來一次每次都能收費,現在3個月才來一次就失去了兩次診療費。”

讀者Quang Bang提出問題:“規定已經有了,但醫院執行與否又是另一回事。患者很生氣,但怎麼能和醫生和藥劑師說呢?”

讀者Húc Nguyễn講述了自己的故事:“我患有高血壓、慢性腎衰竭,多年來治療穩定,每個月都拿到28天的相同處方。我問醫生根據新規定是否可以給我2個月的藥?醫生回答說給2-3個月的藥只存在於報紙上。”

讀者Lê Tùng提出觀點:“自從衛生部徵求關於為慢性病患者發放超過30天藥量的指導草案意見以來,我認為可能難以實施。原因不是因為病情,根源在於醫療保險從患者那裡獲得的收入對醫院來說是一筆非常大的錢。如果發放90天的藥量,醫院將因為患者不來看病而失去兩次醫療保險收入。如果發放60天,他們將失去一次。這樣每個月失去幾千次診療就是失去多少錢…”

讀者ngan****@gmail.com說:“既然有規定,就給患者發放90天的藥量。如果有併發症就隨時來看病,不需要等到期限。誰來看病都知道藥量幾乎每個月都一樣。”

讀者Tiểu Tuyết提出疑問:“最近我在一家醫院複診,通過與醫生直接交流,我理解醫院不願意改變發放更長時間藥量的原因,即使來看病也只是量血壓然後給和以前一樣的處方。”

許多讀者表示患有已經穩定的慢性病,但去醫院看病時不少醫生說還沒有收到關於醫生開2-3個月處方的信息。因為機制問題所以還沒有實施?許多醫生還說為已經穩定的慢性病患者發放2-3個月的處方‘只存在於報紙上…’。

然而,一些讀者如Ngoc An指出了醫生的難處。“如果這些病不幸在2-3個月內發生併發症,患者會責怪醫生嗎?開2-3個月的處方,醫生還要根據每個患者的體質、年齡來決定。不要以為醫生怕每個月缺少患者的診療費而不敢開藥。”

衛生部檢查實施情況,不要讓‘鼓敲東,號吹西’

討論解決方案時,讀者0916******11建議:“可能醫生還沒有為許多患者開2-3個月的處方,但開6周的處方可以嗎?”

讀者Linh提議:“發放2-3個月的藥量應該自動送到家,短期處方結束後患者再來見醫生開新處方。”

讀者Đỗ Đức Hiếu同意:“因為用於治療慢性病的藥物通常穩定。在門診治療期間,如果有任何異常症狀,患者立即來看病。我也是這個行業的醫生,我理解。”

讀者Hạnh Le講述了自己看病的經歷並向衛生部門提出解決方案:“7月9日,我去醫院用醫療保險看病取藥。患者數量仍然像往常一樣多。高血壓、關節痛的處方仍然像往常一樣21天。問醫生,回答說還有很多責任問題。衛生部門應該具體指導和指示。”

讀者Dam Chi Cuong說:“職能部門非常需要檢查、直接跟蹤實際情況,所有醫院在這段時間內如何實施,才能希望有真正的改變。我們人民非常期待。”

讀者Vô Kỵ建議:“衛生部需要檢查醫院的實施情況,評估障礙、困難,同時具體指導以便實施同步。不要讓‘鼓敲東,號吹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