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原省人民議會剛剛通過了一項關於對前往太原省行政中心工作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提供支持政策的決議。
根據該決議,來自北幹省(前)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在太原省各機關和單位工作,每人每月可獲得400萬越南盾的租房和交通補貼。

這項補貼包括租房和交通費用,不計入應稅收入,不作為繳納社會保險、醫療保險或其他補貼的依據。
來自北幹(前)在新行政機構工作但每月工作日少於15天的人將獲得上述補貼的一半。工作時間達到或超過15天的人將獲得全額400萬越南盾/月的補貼。

預計約有800人需要從北幹省(前)行政中心搬遷至太原省行政中心工作。其中約600人將在7月1日前搬遷至太原的新工作地點。
此前,太原政府已經審查並改造了一些機關和團體的舊宿舍和公務住房,作為來自北乾的幹部、公務員和勞動者的臨時住所。
那些希望與家人同住或有特殊生活條件的人,主管機關可以按照規定限額由預算支付租房費用。
此外,太原省還與一些運輸企業合作,安排每週兩班固定往返於北幹(前)和太原之間的公交車。週一早晨出發,週五下午返回。
據太原省內務廳領導介紹,該政策的目標是幫助幹部初步穩定居住和生活,避免在新工作地點接受任務時工作中斷。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將繼續審查,以適應實際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