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預計第二基地將是安排嘉萊省人民委員會下屬各專業機構和行政組織的常駐部分的地方。
根據方案內容,嘉萊省西部地區包括77個鄉、鎮,面積廣闊,交通受限,少數民族同胞眾多。
從位於歸仁市(舊平定省,距離波來古市超過160公里)的省行政中心進行國家管理,將在覆蓋、掌握情況和解決突發問題方面遇到許多困難。
因此,在波來古市組織第二基地將確保國家管理機構的經常存在;增強與民眾和企業相關問題的及時解決能力。
據瞭解,嘉萊省人民委員會的第二基地將設在陳富路2號,波來古鎮(舊嘉萊省人民委員會總部)。這裡還將安排各機構的常駐部分,包括: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室、衛生廳、外交廳、教育和培訓廳。

同時,在黃花園路2號,波來古鎮(舊財政廳總部)將安排以下機構的常駐部分:財政廳、民族和宗教廳、工商廳、內務廳。
在聯合機關區,陳興道路17號,波來古鎮,將安排以下廳局的常駐部分:建設廳、文化-體育和旅遊廳、農業和環境廳、省經濟區管理委員會。
科學和技術廳的常駐部分將安排在其下屬的檢驗中心,位於範伍東路,統一鎮。
位於阮文渠路的公民接待委員會總部將安排公民接待委員會和省監察局的常駐部分。
此外,位於孫德勝路2號的總部將安排林業局。位於範伍東路97C號的總部將安排畜牧和獸醫局。

為了管理和運營第二基地,嘉萊省人民委員會將指派一名副主席負責領導和指導。
對於各廳局的常駐部分:常駐機構領導包括一名負責全面的副廳長和各廳下屬職能科室的領導。專業和業務部分包括:各廳局、事業單位的公務員和職員。
第二基地將繼續參與舊嘉萊省77個鄉的國家管理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