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建設廳正在徵求相關部門和單位的意見,關於綠色交通工具(電動車)轉換和發展充電站系統的決議草案。文件提出了一些關於財務支持和優惠的政策;限制和調節汙染車輛的措施;發展和支持清潔能源基礎設施的政策。

具體來說,居住在低排放區域的汽油或柴油摩托車用戶(在決議生效前註冊),當轉換為價值從1500萬越南盾及以上的綠色交通工具時,可獲得300萬越南盾的支持。近貧戶可獲得400萬越南盾的支持;貧困戶可獲得500萬越南盾。每位個人在2030年底前最多可獲得一輛車的支持。

城市預計從決議生效之日起至2030年底,對綠色交通工具免除100%的首次註冊費和車牌註冊費。

公共服務單位、客運單位(除公交車外)和貨運單位,投資舊車回收和再處理設施的企業,預計可獲得3-5%/年的優惠貸款,貸款額度為合同價值的100%,最長貸款期限為5年。

河內預計每人最高支持300萬越南盾以更換電動摩托車

從2026年1月1日起試點限制汽油摩托車

河內市建設廳提出了試點和擴大禁止個人使用汽油/柴油車輛區域的路線圖。具體來說,城市將從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試點限制汽油摩托車;從2026年7月1日起在環1內禁止使用汽油摩托車,從2028年1月1日起在環2內禁止。

城市將從2028年1月1日起在環2內限制個人使用汽油/柴油汽車;從2030年1月1日起擴大到環3。環3內所有個人機動車輛的限行由市人民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規定。

從2035年到2050年,城市將根據不同程度限制非綠色機動車輛(包括CNG車、混合動力車)。具體來說,從2035年起在環1內限制,從2040年起在環2內,從2045年起在環3內,從2050年起全市限制。

河內還將根據上述路線圖對汙染排放車輛收取通行費和調整停車服務價格。

河內預計每人最高支持300萬越南盾以更換電動摩托車

發展充電站系統

為了實現上述目標,市人民委員會要求在2026年底前現有建築中至少有10%的停車位配備充電樁;新項目中至少有30%的停車位必須配備充電樁。

投資公共充電站基礎設施的項目預計在頭5年內可獲得銀行利息70%的預算支持。擁有30%以上停車位配備充電樁的車站、停車場項目可獲得50%的土地清理費用支持;頭5年內100%的土地租金。

河內還將優先投資人行道上的充電樁,鼓勵安裝氫燃料、清潔燃料加註站。

城市強烈鼓勵投資者通過公私合作伙伴關係(PPP)形式參與清潔能源交通基礎設施的發展。這些投資者將被優先分配土地,並在規劃位置至2033年底前獲得100%的土地租金支持。

河內還承諾投資同步交通、技術基礎設施,以有效連接清潔能源站項目。與上述政策並行,建設廳將補充具體的程序和手續,以確保優惠和支持對象,避免政策出臺但無效的情況。

草案正在完善中,以便向市人民委員會報告,提交市人民議會在2025年9月的會議上審議通過。決議頒佈後,建設廳將建議城市頒佈詳細計劃,具體分配給各相關機構,以實施包括:財政、費用-手續費政策;舊車輛的管理和淘汰;監督、處理違規和支持發展及鼓勵投資充電站的政策等。

根據總理7月12日頒佈的第20號指令,從2026年7月1日起,河內將在環1內禁止汽油摩托車。到2028年,禁止範圍擴大到環2,從2030年起是環3,同時限制汽油汽車。

目前河內約有690萬輛摩托車,其中僅環1內就有約45萬輛。副市長Dương Đức Tuấn引用的研究表明,汽油摩托車佔河內空氣汙染源的60%,而約70%的正在使用的車輛是舊車,難以控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