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罰款,安裝攝像頭以'治理'侵佔人行道

胡志明市建設局剛剛發文建議市公安局、各區、縣、特別區人民委員會及相關單位加強整頓侵佔車道、人行道的狀況。

其中,交給交通基礎設施管理中心和城市交通管理中心加強審查、評估,以提出合適、有效的基礎設施解決方案,安裝補充監控攝像頭系統,在複雜位置設置警告標誌,支持檢查、處理和阻止違規行為。

讀者阮文康支持加強監控、記錄和處理侵佔車道、人行道的措施。“人行道被侵佔做生意,車道則停滿了汽車。人行道是公共財產,服務於行人安全行走”,這位讀者強調。

另一位讀者Ana指出,胡志明市平利中區阮氏-諾莊龍路口附近的人行道被侵佔,有些攤位存在已久,非常希望政府介入。

同樣,讀者Emma Vo表示,許多攤位擺放塑料椅子佔據整個路邊,“促銷”還包括吆喝、拉客,侵佔路邊。

有些地方的嘈雜攤位存在多年,如黎文休和黎筍三岔路口的一些路段。當職能部門檢查時,所有人都迅速清理,之後他們又像以前一樣出來做生意。

這種混亂狀況在城市中心長期存在,令人不適,破壞了城市美觀。讀者周抱怨說:人行道、車道不僅被侵佔做生意,還是汽車長時間停放的地方。

讀者Ddc表示,有時不得不走到馬路中間,因為人行道被侵佔做生意,車道則停滿了汽車。“我走路不得不走到馬路中間,每天早上都要和車輛擠著走”,這位讀者憤怒地說。

一些讀者建議職能部門需要增加侵佔車道、人行道的罰款,以確保威懾力。根據讀者寶的說法,對造成混亂的侵佔行為罰款250萬越南盾/例,將減少違規。

同意這一觀點,讀者農文民認為,在許多地方,包括市中心,到處都有侵佔車道、人行道的景象,應該嚴正處理,用罰款的錢安裝更多攝像頭。

另一位讀者非常歡迎胡志明市建設局的提議,同時建議不再允許攤位在人行道上擺放桌椅。客人應該進入店內用餐,如果店鋪面積不足,就不應發放食品銷售許可證。

“市中心的人行道整潔,不再侵佔小巷,將非常文明禮貌,遊客會更多”,這位讀者補充說。

“既然安裝了攝像頭,就應該擴大應用範圍到公共安全,以處理所有街頭行政違規行為,如亂扔垃圾、放狗、違反交通規則、隨地小便、盜竊等”,讀者民建議。

“還需要考慮在橋上安裝攝像頭。現在,許多橋上人們擺攤賣東西,然後路人停在橋中間買東西,非常混亂、危險,而且不衛生”,讀者Linhmama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