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指示各部門、機構、單位負責人,以及各區、縣、特別區人民委員會主席主動採取預防措施,準備詳細的應對方案,以防颱風影響到市區。各種設備、物資和力量必須隨時準備好處理大雨、龍捲風、洪水等情況。

所有單位必須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提供值班電話號碼,分配應急力量,以便在民眾遇到困難時及時提供幫助。
對於沿海地區,特別是昆島特別區,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要求嚴格執行2021年3月12日第812/QĐ-UBND號決定,確保海上和港口水域人員和設備的安全。需要密切關注颱風動態,定期向設備所有者提供信息,以便主動預防。必須緊急進行船隻(包括旅遊船)的檢查和指導,使其脫離危險區域或前往安全避難所。
胡志明市司令部、市公安局、海事局和邊防部隊也被要求安排力量,準備設備,隨時參與救援。
同時,建設廳、水利服務管理公司、城市排水公司和基礎設施管理中心需要與地方政府合作,有效運營排水系統、洩洪口和泵站,以及時處理因大雨引起的洪水。此外,建設廳指導修剪樹木,以減少樹木倒伏造成事故的風險;城市綠化公園公司必須迅速處理颱風中樹木倒伏造成的事故。
關於旅遊活動,旅遊局和西貢旅遊有限責任公司被要求在危險天氣、大浪和大風時暫停所有河流和海上旅遊船的活動。各單位必須嚴格檢查設備,確保遊客配備足夠的救生衣、救生圈和通訊設備。
胡志明市電力總公司被緊急指派修復因龍捲風影響的電線損壞。
文化體育廳與建設廳合作檢查和加固廣告牌和廣告牌,以確保安全;同時,在職能部門發佈惡劣天氣警告時,限制組織戶外表演節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