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4日,胡志明市人民議會第十屆在平陽會議展覽中心舉行了第二次會議(2025年年中例行會議)。
在此次會議上,胡志明市人民議會通過了關於支持城市秩序管理隊伍合同員工和協作人員的制度的決議。自2025年7月1日起,區、縣級別停止活動,隨之經濟-基礎設施-城市廳的城市秩序管理隊伍也不再運作。
然而,在會上發表意見的代表阮氏雪絨認為,城市秩序管理隊伍成立後運作非常有效。目前,當取消區、縣級別時,鄉、坊人民委員會尚未有成立城市秩序管理隊伍的機制。與此同時,鄉、坊人民委員會最近被分配了與建設領域相關的內容。
阮氏認為這支隊伍非常必要,並以新淵坊為例,該地區面積超過94平方公里,人口超過8.1萬人。該地區城市化速度非常快,有許多工業區和住房項目,如果沒有專業的城市秩序管理隊伍,管理將非常困難。
因此,阮氏建議有政策讓鄉、坊、特別區人民委員會能夠成立專業的城市秩序管理隊伍。
關於這個問題,胡志明市內務廳副廳長阮氏紅勝認為,當取消縣級時,鄉級政府不再有像以前的城市秩序管理隊伍那樣的執行功能的隊伍。目前,這些功能被分配給鄉、坊人民委員會的各個科室進行管理。

關於這個問題,胡志明市建設廳廳長武黃銀強調了基層政府城市秩序管理隊伍的必要性。目前,鄉、坊的城市秩序和建設秩序管理功能尚不明確,專業科室執行任務的編制較少,難以保證巡邏、檢查和違規處理的工作。
與此同時,建設廳的檢查隊伍已經解散,轉變為專業檢查科室,不再具有以前檢查隊伍的性質。過去一段時間,建設廳暫時分配這些隊伍與鄉、坊合作進行檢查和違規處理,但這只是暫時的解決方案。
“鄉、坊、特別區人民委員會接近人民,最早解決人民的需求,因此有必要有這支隊伍,”武黃銀認為。
面對這種情況,武黃銀表示,建設廳和內務廳已經多次交流,建議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有機制讓鄉、坊、特別區人民委員會組織適當的隊伍,及時檢查和違規處理城市秩序和建設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