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甌:8名前局長、副局長‘有關’聽取教師投訴結論公告

7月25日下午,金甌省內務廳組織公佈了對前白遼省教育與培訓廳的投訴內容的結論。

為了參加這次公告會,金甌省教育與培訓廳邀請了八名前白遼省教育與培訓廳的局長、副局長“有關”人員,包括:阮文進、胡光輝(前局長)、張公立、吳團阮、卓文地、阮文好、武清江和楊紅新(前副局長)。

三名前白遼省專業高中校長和副校長“有關”人員被邀請聽取公告,包括范氏錦(前校長)和兩名前副校長杜清欣和張公福。

此前,7月16日,金甌省人民委員會主席向金甌省內務廳、教育與培訓廳發出文件,要求這些廳的局長主持,與有關單位協調實施白遼省人民委員會主席於6月27日發佈的結論,並在2025年7月內向金甌省人民委員會主席報告。

金甌:8名前局長、副局長‘有關’聽取教師投訴結論公告

如《青年在線》此前報道,在白遼省與金甌省合併前幾天,白遼省人民委員會主席簽署了對阮文雪(白遼高中教師)對白遼省教育與培訓廳的投訴內容的結論。

阮文雪投訴2016年,白遼省教育與培訓廳發佈了對阮文雪(白遼專業高中教師)的調動決定,讓其到白遼高中工作,是違反規定的。

白遼省人民委員會結論,將連續兩年職業標準評估為中等水平的教師從專業學校調出,必須考慮2014-2015和2015-2016兩個學年的評估結果。

教育與培訓廳依據2013-2014、2014-2015兩個學年的評估結果是不符合規定的。

此外,在評估、重新評估信息學、體育、國防與安全教育組的職業標準職稱的會議上,阮文雪被評估為優秀,但隨後校長將其評估等級從優秀降至中等,且沒有按照規定提供證據,提出的理由還帶有主觀性,一個理由扣除了多項標準。

這表明專業高中校長對阮文雪的職業標準評估結果不夠客觀。

白遼專業高中校長(投訴時)有壓制教師、利用職務、權力實施違規行為的跡象,違反了教育與培訓部部長2008年第16號決定附帶的教師道德規定第1條第6款。

投訴內容稱2016年白遼省教育與培訓廳調動兩名教師到白遼專業高中未經考試,不符合白遼省人民委員會主席關於答覆阮文雪投訴的公函。

阮文雪的另一項投訴內容是關於教育與培訓廳合同安排楊進達(一位副廳長的親屬)從2003年至2011年任教,而沒有中等、高等、大學師範文憑,白遼省人民委員會主席也結論此事違反了教育與培訓部2000年第23號關於頒佈中學條例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