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部正在審查關於選拔和使用總工程師、首席建築師關於科學、技術、創新和國家數字化轉型的草案。
草案由內政部制定。
值得注意的是,關於月薪,內政部提議,被選拔為總工程師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可以享受高級專家三級工資(相當於部長級職位)。
對於工資、獎金以及與科學、技術、創新和數字化轉型相關的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在實施與部長級職位相當的任務期間,可以安排公務住房或租房、公務交通工具和工作條件…
此外,內政部還提議為總工程師家庭提供一些支持政策,如提供醫療保健套餐、醫療保險給本人、配偶和子女。
支持尋找學校併為子女提供國內學費支持…
草案明確規定,總工程師是被選拔來執行專業任務,實施特別重要的項目系統,以及在科學、技術、創新和國家數字化轉型突破發展戰略行動計劃中的關鍵戰略系統的人。
關於選拔標準,總工程師必須具備與所分配的項目、任務領域相適應的學歷和專業培訓。
優先考慮擁有核心技術、先進技術管理證書的人,以及曾在科學、技術、創新和數字化轉型管理領域獲得國家和國際獎項的人。
有威望、經驗、在專業領域有卓越能力和代表性,對研究、發展科學、技術、創新、數字化轉型有傑出貢獻,通過與實踐價值相符的項目、發明、產品證明。
曾主持成功實施至少三個大規模、跨學科的科學、技術任務,屬於具有高國際影響力的戰略技術領域,或主持成功至少兩個科學、技術產品,在實際中成功應用。
有能力設計、組織和協調大規模、多組成部分的項目。
有建立多級、多學科組織管理模型的經驗,執行具有創新性和高風險的任務,緊密聯繫國內外主體。
有願望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做出貢獻,有清晰的個人歷史,道德良好;身體健康;對工作充滿熱情;具備簽訂合同或被招聘為組織、機構、單位公務員、職員的條件。
曾直接管理或協調大規模、跨學科或跨區域的項目,最低經費為30億越南盾或50億越南盾以上,對於國家級的基建、核心技術、數字化轉型領域。
有解決複雜、跨學科技術問題的經驗,曾批准或協調重大設計變更。
曾參與制定或實施數字化轉型戰略、技術戰略、國家或行業技術地圖;有能力處理技術危機,深入協調多個領域(信息技術、金融、法律、人力資源等)。
有能力提出創新突破性解決方案,或具有高實踐性的組織實施模型,幫助在有限時間內加速項目實施…
草案規定了總工程師在制定戰略方向和總體架構、協調、指導技術和工程、評估和決定技術、控制質量和實施進度、提出政策、資源、合作、尋找、介紹首席建築師等方面的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