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防部已發佈第81號通知,規定關於在國防部內管理、提供、使用互聯網上的應用、服務和信息。
該通知適用於與國防部內互聯網應用、服務和信息的管理、提供、使用相關的機關、單位、組織和個人。
根據通知,國防部電子門戶網站是提供官方、集中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國防部在互聯網上公開信息的連接點,訪問地址為https://mod.gov.vn或https://bqp.vn。
值得注意的是,第81號通知明確規定了在社交媒體上提供和分享信息的行為。
具體來說,屬於國防部管理範圍內的機關、單位、組織和個人在參與社交媒體上的信息提供和分享時,有責任在註冊參與前瞭解和遵守社交媒體服務提供商的使用條款;個人使用社交媒體的用戶不應在註冊、設置賬戶時使用與機關、單位相關的信息。
僅分享來源官方、可靠的信息;不發佈或分享屬於國家機密目錄的信息、違法信息、侮辱名譽、信譽的信息,或影響軍隊內外機關、單位、組織、個人合法權益的信息。
當發現社交媒體賬戶丟失或被他人控制,或發現違法信息、屬於國家機密目錄的信息、捏造信息影響黨、國家、軍隊信譽時,應立即報告信息技術專業力量或軍隊安全保護力量以協調處理。
阻止、刪除違法信息或不實信息影響其他組織、個人信譽、合法權益的行為,最遲應在收到第86司令部、軍隊安全保護局或有權機關、人員的電話、書面或其他形式的聯繫後1小時內完成。
通知還詳細規定了機關、單位指揮官對社交媒體賬戶設置和內容提供的責任,以及管理、許可的實施,如同對電子門戶網站的管理。
機關、組織、個人不得設置與新聞機構、國家機關、國防部內其他機構相同或重複的賬戶名稱,或使用可能導致混淆為新聞機構、國家機關、國防部內機構的詞語。
第81號通知自2025年9月15日起生效,並取代國防部長關於軍隊內互聯網服務管理、提供和使用的第110/2014/TT-BQP號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