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2019年勞動法,勞動者總共可以享受11天的帶薪假期,包括元旦(1天)、農曆新年(5天)、農曆三月初十的雄王祭(1天)、4月30日解放日(1天)、5月1日國際勞動節(1天)和9月2日國慶節(2天)。
在越南工作的外國人還可以額外享受他們國家的傳統新年和國慶節各1天。
此前,勞動、榮軍和社會事務部(現為內務部)已通知2025年9月2日國慶節對於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的放假安排。
據此,2025年國慶假期從公曆8月30日星期六延長至9月2日星期二。
其中包括根據法律規定的2天國慶假期和2天週末(星期六、星期日)。總共4天。
2025年全年,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可以在節日、新年期間享受22天的假期,包括11天正式假期和11天調休。
對於不固定每週六和週日休息的機關、單位,根據單位的具體計劃和安排來安排合適的休息時間,但必須提前至少30天通知。
對於9月2日國慶假期,僱主可以選擇包括9月2日星期二和9月1日星期一或9月3日星期三中的一天作為假期,視實際情況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