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有兩份勞動合同,如何繳納社會保險?

根據胡志明市社會保險,僱主需要注意以下內容。

自7月1日起,以下對象必須參加強制社會保險(BHXH):註冊經營並按申報方法納稅的個體工商戶;企業管理者、監事、國家資本代表、企業資本代表等法律規定的人員。

勞動者同時與多個單位簽訂兩份或以上勞動合同的,應按照第一份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醫療保險(BHYT)、失業保險,並根據每份勞動合同繳納工傷和職業病保險。

勞動者參與強制社會保險而未領取工資超過14個工作日的,當月無需繳納社會保險,除非僱主和勞動者有協議。

如果強制社會保險繳納時間不足最多6個月以滿足領取養老金或月度撫卹金的條件,勞動者或其親屬可以一次性補繳。

勞動者終止強制社會保險繳納而時間不足超過6個月以滿足領取養老金條件的,有權繼續自願繳納社會保險。

自2025年7月1日起,簽訂1個月至3個月以下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屬於強制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參與對象。

胡志明市社會保險建議各單位審查,如果勞動者尚未參與,則應建立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檔案;如果正在參與社會保險,則應額外註冊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