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向《青年在線》提問,峴港市的Lê Khang Điền先生詢問在什麼情況下醫療保險卡會被暫時鎖定、暫時扣留或收回。
根據峴港社會保險的規定,現行規定下,當職能部門發現髮卡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為時,醫療保險卡將被收回,包括關於對象或享受水平的欺詐信息,以及其他欺詐行為。
醫療保險卡將在《醫療保險法》第20條第2款規定的條件下被暫時扣留或暫時鎖定使用價值。
當就醫者使用他人的醫療保險卡時,醫療保險卡將被暫時扣留。
根據2025年8月15日生效的第188號法令第12條的新規定,如果發現髮卡過程中的欺詐行為,醫療保險卡將被收回,包括卡上名字的人不再參加醫療保險,有關於對象、享受水平在髮卡過程中的欺詐信息,或其他欺詐行為也將被收回。
借出醫療保險卡或使用他人卡片就醫的人也將受到嚴肅處理。
在這些情況下,醫療保險卡可能會被暫時扣留或鎖定使用價值;同時,卡片持有人有責任前來領取卡片並按照法律規定繳納罰款。
由於參與對象群體的變化,一些情況下卡片的使用價值會被暫時鎖定。具體來說,如果參與者根據新的對象群體(例如享有更高權益的情況)獲得醫療保險卡,則之前發放的卡片(屬於後續對象群體)的使用價值將被調整或停止生效。
峴港社會保險還建議:當發現導致醫療保險卡被收回、暫時扣留或鎖定的違規行為時,醫療機構或醫療保險機構有責任通知社會保險機構。
社會保險機構將對違規的醫療保險卡進行收回、暫時扣留或鎖定使用價值。
“在所有收回、暫時扣留或鎖定醫療保險卡使用價值的情況下,社會保險機構必須通知醫療保險參與者。被鎖定的醫療保險卡將在借出卡片和使用他人卡片的人已經按照行政處罰規定全額繳納罰款和採取補救措施(如有)後解鎖或歸還暫時扣留的卡片”,峴港社會保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