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慶和省遺產保護中心副主任黎春利的故事,他所在的機構發佈文件,希望徵用保大別墅遺址內的望月別墅的兩個房間,作為他和慶和省文化體育與旅遊廳副廳長阮文靈的住所,這在過去幾天引起了公眾的不滿,因為它顯示了在地方合併背景下管理和使用公共財產的一種過於隨意的思維方式。
為了為合併期間的幹部創造條件,慶和省宣佈計劃支出超過1640億越南盾,用於在兩年內為2000多名從寧順調往慶和省行政中心(新)在芽莊的幹部提供住房和交通支持。
其中,關於住房,對從副廳長及以上的幹部每月支持450萬越南盾,對從科長及以下的幹部每月支持300萬越南盾。
知道幹部已經有這樣的制度,但遺產保護中心仍然希望徵用保大別墅內的住所給自己的副主任和上級,這是故意非法享受國家委託其管理的公共財產的意願。
此外,遺產是一種特殊的公共財產,不僅是《公共財產管理和使用法》的對象,也是《文化遺產法》的對象。普通民眾都認識到遺產需要被保護和保存,不能用作住所。那種想住在遺產中的奇怪願望,本不應該出現在一個管理遺產機構的領導思想中。
慶和省正在指導澄清與發佈上述不合規文件相關的個人和集體的責任,這對社會輿論產生了不良影響。
但從這個故事中,社會輿論更關心的是公共財產的管理和使用不能隨意。因為在地方合併後,有很多總部、房屋、財產剩餘,保護公共財產的意識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需要提醒。
輿論非常關注,因為如果管理不善,很容易發生“公共財產無人哭泣”的情況,導致公共財產流失,與中央正在堅決展開的反浪費鬥爭背道而馳。
同時,更令人擔憂的是,如果監督不嚴,也很容易發生利用公共財產管理和重疊中的剩餘來謀取個人利益,形成“利益集團”,製造新的腐敗案件,阻礙兩級地方政府運作的成功。
從為上述兩位“副手”提出住所的故事中,還需要提出的另一個問題是在當前政府機構改革中對幹部的管理和教育。
因為在整個機構正集中全力進行前所未有的行政改革的大量工作,同時必須非常努力地解決新出現的障礙時,仍然有幹部怕難怕苦,喜歡享受,管理上又馬虎。
兩級地方政府的組織和運作正在進行中,也是精簡機構、精選幹部的工作。民眾正期待從政府機構中看到強有力的轉變,期待從已經選出的幹部中看到美好的工作。
因此,在全力推進大局的機構中,不應該存在那些還沒有貢獻就喜歡享受,降低民眾信心的幹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