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繳納社會保險5年,如何領取養老金?

具體來說,鄭氏惠女士出生於1968年4月1日,居住在興安,表示已經繳納社會保險7年2個月。

此人希望繼續繳納自願社會保險以便能夠領取養老金,但不知道如何規定繳納,金額是多少,養老金將領取多少以及是否有其他補助?

越南社會保險表示,惠女士可以繼續繳納社會保險以領取養老金,並可以選擇收入水平作為自願社會保險繳納的依據,最低相當於農村貧困標準(目前為150萬越南盾/月)。

因此,最低繳納額為330,000越南盾/月,相當於22%的收入作為社會保險繳納到退休和遺屬基金。

然而,國家將每月提供最低繳納支持如下:

– 對屬於貧困戶或按規定生活在島嶼、特別行政區的人提供50%支持,因此繳納額將為165,000越南盾/月(支持後165,000越南盾/月)。

– 對屬於近貧困戶的人提供40%支持,因此繳納額將為198,000越南盾/月(支持後132,000越南盾/月)。

– 對少數民族提供30%支持,因此繳納額將為231,000越南盾/月(支持後99,000越南盾/月)。

– 對其他對象提供20%支持,因此繳納額將為264,000越南盾/月(支持後66,000越南盾/月)。

此外,鄭氏惠女士可以選擇一次性繳納多年,但不超過5年(60個月)一次。當滿足退休條件時,她還將獲得免費醫療保險卡,除了退休和遺屬制度。

惠女士可以到最近的社會保險機構或服務機構尋求幫助。

剛繳納社會保險5年,如何領取養老金?

另一位讀者分享說,他的母親出生於1969年2月3日,從2023年7月開始繳納自願社會保險,並計劃繳納5年。到2025年10月,讀者的母親將達到退休年齡,即根據政府第135/2020NĐ-CP號法令的56歲8個月。

關於這一點,越南社會保險表示,2024年社會保險法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規定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在達到退休年齡並繳納15年以上時可以領取養老金。

根據規定,參加者缺少不超過5年(60個月)可以一次性繳納滿15年以領取養老金。

因此,社會保險機構認為,從2023年7月開始,讀者的母親開始繳納自願社會保險,那麼到2028年7月(即5年後),她才能完成這種繳納方式。

那時她已經達到退休年齡,但只自願繳納了5年,還不滿足一次性繳納剩餘年限的條件。

到2028年7月,她將繼續以一次性方式繳納自願社會保險5年。

預計到2033年7月,她將完成上述繳納方式,並有條件一次性繳納剩餘年限(5年)以滿足領取養老金的條件。

因此,到2033年8月,讀者的母親可以領取養老金,同時獲得免費醫療保險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