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消息,2025年5月,廣南省公安調查警察機關(原)決定對Tam Thai鄉黨委書記L.H.Q.(43歲)和鄉人民委員會主席P.V.P.(42歲)提起訴訟,禁止他們離開居住地,原因是他們在執行公務時利用職務和權力。
在Tam Thai鄉、Tam Dan鄉和Phu Thinh鎮(富寧縣)合併為Chiên Đàn鄉後,這兩名幹部被安排在該鄉工作。
具體來說,Q.先生現在是鄉黨委辦公室的專家,P.先生是鄉人民委員會辦公室的專家。這一安排引起了民眾和輿論的疑問。
被起訴後,Q.先生被暫時停職以配合調查,並且他也被暫停了黨的活動。
而P.先生被暫停了黨的活動和鄉人民委員會主席的職務。
與《青年在線》交流時,Chiên Đàn鄉黨委副書記、鄉人民委員會主席Lê Văn Ninh也表示,此前這兩人已被起訴。
對於P.先生,富寧縣人民委員會有決定暫停其鄉人民委員會主席職務;在黨內,廣南省黨委檢查委員會(原)也暫停了他的黨的活動。
在合併鄉之前,這兩人已被全部暫停。來到新鄉後,他們只是普通專家,不再擔任任何職務。
“根據法律,在訴訟機關完成工作並且法院作出具體判決後,那時將根據判決執行,而現在他們只是正常工作”,Ninh先生說,並認為這一安排符合法律規定。
“他們剛剛被起訴,還不知道是對是錯,以後法院根據判決的性質作出怎樣的判決,我們才會根據那個判決執行”,Ninh先生補充說。
Chiên Đàn鄉黨委書記Thái Bình表示,這兩人在原Tam Thai鄉時被起訴,縣裡已經處理了所有程序,如暫停所有職務和黨的活動。合併後,這兩人被安排到Chiên Đàn鄉工作。
“原則上是等到有判決後才處理,現在還沒有判決。這兩人現在只是普通幹部,職務已經被全部暫停,現在鄉里也在等待法院的判決”,Bình先生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