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加強城市秩序維護工作,確保環境衛生,在組織紀念八月革命成功80週年、國慶2-9及城市重要活動期間,河內主席要求:
農業與環境廳負責審查,制定靈活、高效的集中垃圾處理區(南山、春山)運營計劃,確保連續、安全地接收和處理垃圾。
同時,為垃圾運輸車輛進入垃圾發電廠提供便利,以減少通過填埋方式處理的垃圾量,避免積壓和堵塞。
河內還要求上述部門與規劃-建築廳、各鄉、坊人民委員會協調,審查安排垃圾收集點和垃圾運輸車輛停放點,確保合適,不影響城市景觀。
“繼續建議更新環境衛生工作的設備、工具;投資現代化機械設備,應用新技術於垃圾收集和運輸。”
加強投資管理技術,在垃圾“黑點”區域安裝監控攝像頭系統” – 指令內容明確指出。
河內主席還指示部門必須加強維護重點路線(中心區域、交通流量大可能造成汙染的路段)的衛生和路面灑水。
同時,動員、宣傳居民不焚燒稻草,轉變養殖方式減少排放,指導收集和處理農藥包裝、農業危險廢物,特別是在專業種植區和城郊地區。
“加強檢查、監督工作,嚴肅處理違反環境衛生規定的行為,特別是在公共場所、垃圾“黑點”、民生市場、建築工地、重點路段。”
指導、督促重點河流湖泊的空氣、地表水質量監測;發現汙染風險超過允許閾值時及時發出警告” – 指令明確指出。

指令還責成建設廳嚴肅處理侵佔道路、人行道堆放建築材料、建築廢料等違反城市秩序的行為。同時組織檢查建築工地,及時糾正建築秩序、工地衛生的違規行為。
嚴肅處理運輸建築材料、建築廢料的車輛在運輸過程中未遮蓋導致散落;進出工地的車輛、設備導致泥土、灰塵散落到街道上的行為。
河內都市環境一成員有限公司及各環境衛生維護單位必須加強主要街道、公共場所、常產生垃圾、灰塵、造成環境汙染的居民點的垃圾收集、路面清洗、噴霧降塵頻率,根據指令。
對於各鄉、坊人民委員會,河內主席要求迅速成立鄉級環境衛生和城市秩序工作指導委員會,由鄉、坊人民委員會主席擔任主任。
“將環境衛生和城市秩序工作納入幹部、公務員、勞動者月度、季度、年度競賽、評比的指標。
市各部門、機關負責人;鄉、坊人民委員會主席對市人民委員會主席負責,確保所轄地區、負責領域的城市秩序維護和環境衛生工作” – 河內主席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