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社會保險此次提出的解決方案被認為是為了具體化中央第28號決議關於改革社會保險政策的決議,醫療保險(社會保險,醫療保險)。
在發送給市委和市人民委員會的報告中,市社會保險強調,目前市內許多大學、學院學生參與醫療保險的比例仍然較低——低於80%,甚至僅達到50-60%。
原因是學生有主觀心理,對醫療保險的作用認識不足,遇到經濟困難或等到需要看病時才購買。一些學校尚未組織好宣傳、動員工作。
因此,胡志明市社會保險提議將醫療保險內容納入學年決議、工作計劃;將學生參與醫療保險的比例達到100%作為競賽標準;將學生醫療保險費強制納入學年初期收費,特別是從第二年開始的學生。
各校青年團、學生會加強在學生參與醫療保險中的諮詢作用;動員、支持部分繳費水平,為弱勢群體學生贈送醫療保險卡。
特別是全市學生(HSSV)被提議支持醫療保險20%。由於醫療保險法規定HSSV屬於強制參與對象,並獲得國家預算支持50%,因此市內HSSV的支持水平將提高到70%。
胡志明市社會保險提議將發展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的指標納入年度經濟社會發展指標、任務。此舉旨在提高全市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的覆蓋率。
其中,市社會保險設定目標到2030年,約有62%的勞動年齡人口參與社會保險,其中農民和非正規經濟區域勞動者自願參與社會保險約佔勞動年齡人口的5%。
約57%的勞動年齡人口參與失業保險。至少60%的退休年齡後人群享受養老金、每月社會保險和社會退休補助。社會保險參與者滿意度評價指數達到98%。醫療保險參與率超過95%。
為了鼓勵市民參與社會保險,市社會保險提議市支持45歲至60歲人群自願繳納社會保險。
提議市預算支持水平為20%,加上中央支持的20%,總支持水平提高到40%。當參與滿15年時,將達到享受養老金的條件,獲得醫療保險卡,享受水平為95%。
60歲至75歲以下人群,不屬於享受退休和國家保護政策範圍的,被提議支持100%醫療保險。
提議支持100%繳納社會保險的對象包括:失業補助期滿的勞動者(超過3個月未就業,支持12個月內);參與基層安全、秩序保護的隊伍;屬於胡志明市2025-2030階段可持續減貧計劃的對象群體。
胡志明市社會保險提議市委、市人民委員會指導各級黨委、06方案指導委員會、市、鄉、坊、特區公安提供國家預算繳納、支持繳納的對象數據,根據關於修改、補充醫療保險法若干條款的第51/2024/QH15號法律和政府第188號決議的規定,以便社會保險及時審核發放卡片。
自2025年7月1日起新增的對象包括:抗法或抗美革命安全區鄉村的常住居民;被授予人民藝術家、優秀藝術家稱號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基本工資水平的;戰後爆炸物受害者;參與抗戰、保衛祖國、履行國際義務及其他已由國家預算按規定繳納醫療保險的對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