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市人民議會剛剛通過決議,允許鄉級人民委員會主席授權公務員進行認證,根據2025年地方政府組織法第14條第8款。

根據決議,被授權的公務員可以進行多種類型的認證,包括:從國內外機構、組織的原始文件和文件中複製;文件和文件中的簽名(包括按指紋或請求人無法簽名、無法按指紋的情況);從外語翻譯成越南語和反之的文件、文件中的翻譯者簽名。

峴港市鄉級公務員被授權進行認證

此外,公務員還可以認證關於動產、土地使用權、住房的合同、交易;遺囑;拒絕接受或協議分割遺產的文件;遺產申報文件;修改、補充、取消合同、交易;糾正錯誤;並從已認證的合同、交易中頒發認證副本。

接受授權的公務員必須畢業於法律專業大學及以上,並至少有三年司法領域工作經驗。

這一新規定旨在縮短處理文件的時間,最大限度地便利民眾,因為目前鄉級人民委員會超過一半的行政程序與認證有關,許多程序需要當天返回結果。與此同時,鄉級人民委員會主席既要管理、指揮一般工作,又要直接處理文件,導致工作量巨大,壓力非常大。

與廣南省合併後,峴港市現有70個鄉、23個坊和特別行政區黃沙,行政中心設在海洲坊。峴港市目前面積超過11,800平方公里,成為6箇中央直轄市中最大的城市,人口超過3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