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他人駕照駕駛客車,超載21人時被發現

8月14日,達克拉克省公安交警隊領導確認正在處理一名司機使用熟人姓名和駕照駕駛客車的事件。

11月8日下午,達克拉克省公安交警隊克容布克檢查站的工作組在14號國道克容布克鄉段發現一輛客車有可疑跡象,遂示意停車檢查。

檢查時,車上有67名乘客,而該車僅允許最多載客46人。

司機自稱黃越雄(39歲,居住於義安省)並出示了E級駕照的複印件,但原駕照已被廣南省公安交警隊此前吊銷。

8月13日,當被邀請到交警隊辦公室工作時,“司機雄”顯得猶豫不決,迴避提供身份證明的要求。

發現異常跡象後,交警官員進行了詢問,此人承認真名為阮巴向,從未獲得E級駕照。

向稱曾與雄一起工作,因此請求複製雄的駕照以找工作。被檢查時,向使用了雄的姓名和駕照,但不知道此駕照已被吊銷。

據達克拉克省公安交警隊稱,司機使用假名並未改變行為的本質和處罰程度。向因無駕照被罰款1900萬越南盾,因超載21名乘客被罰款3150萬越南盾。

車主因將車輛交給無駕照的人駕駛被罰款5800萬越南盾,因讓司機超載被罰款1.26億越南盾。上述行為的總罰款金額超過2.34億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