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內市建設廳的文件,除了個人交通工具外,鄉、坊政府還將統計有條件和位置在家中為電動車充電的家庭和人口數量;審查在各種類型土地上可以安裝電動車充電站的位置。

選擇充電站安裝位置的原則是優先利用公共土地、空地或已有基礎設施的地點。第一優先群體是公共停車場、辦公場所、文化館、鄉、坊人民委員會、體育場、商業中心、公交車站、公園。其次是已有電源或易於拉電的區域,有穩定的場地,避免爭議土地。

充電站的位置必須滿足實際需求,即靠近人口密集區、公寓、學校、市場、公交線路,或摩托車、電動車高需求移動的地方。審查的最後期限是8月中旬。

河內全面審查個人交通工具

鄉、坊也被建議提出關於執行總理7月12日第20號指示的任務和解決方案的建議,同時加強宣傳工作,動員民眾執行指示。

根據第20號指示,河內必須實施措施,確保到2026年7月1日,一環內不再有使用化石燃料(汽油、柴油)的摩托車、機動車輛行駛。

從2028年1月1日起,除了禁止使用汽油、柴油的摩托車、機動車輛外,一環和二環內也將限制使用化石燃料的個人汽車;到2030年,將適用於三環內所有使用化石燃料的個人交通工具。

河內全面審查個人交通工具

總理發佈指示後,城市已起草關於綠色交通工具(電動車)轉換和充電站系統發展的決議草案。草案提出了一些關於財務支持和優惠的政策,如低排放區的居民在轉換到價值從1500萬越南盾及以上的綠色交通工具時,將獲得300萬越南盾的支持。近貧困戶家庭支持400萬越南盾;貧困戶家庭支持500萬越南盾。每個個人到2030年底最多支持一輛車。

同時,城市預計從決議生效之日起至2030年底,對綠色交通工具免除100%的註冊費和車牌費。

根據建設廳的初步統計,河內目前約有800萬輛摩托車,近150萬輛汽車,城市個人交通工具的年增長率為4.5%。靜態交通規劃應達到3-4%,但河內目前未達到1%。河內城市建築用地中用於交通的土地面積比例僅為12.13%,是政府關於河內交通規劃決定的一半(中心城市的指標為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