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9日,慶和省人民委員會召開項目指導委員會會議,討論與清理用地、重新安置、資金撥付以實施寧順兩個核電項目相關的內容。
在會議上,慶和省工業和貿易廳廳長鬍春寧表示,對於兩個核電廠的資源,省政府已分配資金以確保為受項目影響的家庭進行移民和重新安置。
關於補償和清理用地工作,截至目前,在第一個核電廠區域已完成盤點工作,目前富定鄉人民委員會正在審查土地來源、公佈土地來源和使用時間。
對於第二個核電廠區域:已完成重新安置區域的面積盤點工作,土地價格審批工作也基本完成。
通過審查核電項目移民和重新安置的多個內容,這些內容已在2015年6月8日第794號決定中獲得總理批准,但至今這些內容已不再適用。
“因此需要調整,更新以符合實際情況,特別是重新安置區域必須根據核電廠所在地的地方建議調整規模和性質” – 寧先生建議。
慶和省工業和貿易廳廳長還表示,關於調整第一個和第二個核電廠項目投資方針,目前項目投資者越南電力集團(EVN)和越南國家工業能源集團(PVN)正在研究編制文件,建議調整項目方針以符合實際情況,提交國會批准調整,作為實施後續步驟的基礎。
在會議上,慶和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鄭明黃認為,必須確定為實施兩個核電廠項目進行移民重新安置是緊急任務,其中安排重新安置區域、清理用地以實施項目必須放在首位。
他建議富定鄉和永海鄉領導制定具體的清理用地工作計劃,不能允許延誤繼續影響總體計劃。
關於分工和跟蹤各項工作,黃先生建議財政部密切跟蹤富定鄉和永海鄉的資金撥付工作,農業和環境廳主持、主動檢查和監督清理用地工作。
省陣線和團體組織必須舉行對話,向居民解釋清楚第一個和第二個核電廠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