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建設廳委託交通基礎設施維護委員會與各單位合作,全面檢查公路安全走廊的管理和使用情況。侵佔、非法使用的情況必須及時處理,如果存在問題,相關單位需負責,並在9月15日前報告結果。
維護委員會同時與交通警察和行政秩序管理警察合作,加強檢查和嚴格處理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包括使用高架橋下作為非法停車場。
交通基礎設施管理室被委託審查並提出解決方案,立即將停車場移出公路基礎設施保護範圍。此外,單位必須檢查可能臨時利用部分道路停放車輛的路段和街道,並在9月內建議市人民委員會批准調整,確保遵守規定。

此前,建設部要求各省市制定計劃,移走高架橋下的停車場,同時優先投資建設符合規劃的標準化停車場,以滿足城市靜態交通需求。
8月30日下午,永綏橋腳下停車場發生火災,位於阮快街335號,燒燬了約500輛摩托車,面積300平方米。火災導致N1跨梁底保護混凝土剝落,露出橫向箍筋和一些縱向鋼筋。N2跨也出現剝落,部分橫向箍筋暴露,但未發現縱向鋼筋損壞。兩個跨尚未記錄預應力鋼筋保護凝膠管損壞。
T2柱的保護混凝土剝落,部分位置鋼筋暴露。T2A照明櫃短路起火,導致永綏橋從龍編方向進入市中心的54個燈柱斷電。為確保事故後工程安全,河內建設廳僅允許載重低於18噸的車輛通過永綏橋。

2019年,河內市人民委員會提議維持一些高架橋下停車場,但被交通運輸部(現為建設部)拒絕。然而,由於缺乏停車場,市政府多次建議並獲政府批准。從2020年起,章陽橋、四望路口、梅驛、永綏的高架橋下被用作臨時停車場。
到2022年,交通運輸部明確規定,已獲許可作為臨時停車場的高架橋在到期後,組織和個人必須恢復原狀。如果停車管理單位不移交現狀,將被強制清除。2024年公路法也不允許在高架橋下停車。
根據調查,目前除永綏橋外,還有一些高架橋下是停車場,如四望路口、梅驛、二環高架橋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