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得樂省委檢查委員會發布第36次會議結果公告。在該會議上,省委檢查委員會審查並決定開除6名嚴重違規的黨員黨籍。
根據結論,黎文黃林,原鄉黨委副書記、人民委員會主席,在執行職務過程中違反黨和國家規定,損害黨組織威信。
黎範平,原埃蘇普縣土地登記辦公室分處主任,被認定在專業工作中違規,特別是在反腐敗和消極方面。
在亞托莫特鄉,鄧公造,原鄉人民委員會主席,和武文廣,原鄉人民委員會副主席,均被省委檢查委員會結論違反黨和國家原則,未履行好表率責任,對地方政府威信造成不良影響。
在醫療領域,黎孟雄,原樂縣醫療中心副主任,嚴重違反管理和反腐敗規定。
在被紀律開除的人員中,還包括阮文賢,原東和市公安刑事、經濟和毒品犯罪調查隊隊長,在工作過程中嚴重違反黨紀和法律規定。
省委檢查委員會確認上述違規行為均造成嚴重後果,損害黨組織、政府和單位的威信。在此基礎上,會議一致決定對全部6起案件執行開除黨籍的紀律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