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8日,峴港市公安局調查辦公室已送達起訴決定,對Dương Bá Toàn(41歲,峴港居民,網約車司機)執行臨時拘留4個月,以調查其違反道路交通參與規定的行為。該司機被指控在使用毒品後造成連環事故。
根據初步調查結果,7月7日上午,Toàn先生駕駛車牌為43H…的網約車,沿30-4路從Núi Thành街向Nguyễn Hữu Thọ街方向行駛。
當到達30-4路296號門前時,Toàn先生駕車撞上由N.N.N.(胡志明市居民)擁有的車牌為79A…的Volkswagen汽車,以及由N.Q.Đ.(廣南省居民)擁有的車牌為76A…的Mazda汽車。
碰撞導致三輛汽車嚴重損壞。
峴港市刑事訴訟財產評估委員會的評估結論確定,總損失價值超過4.15億越南盾。
快速檢測結果顯示,Toàn司機對多種毒品呈陽性反應。
在調查機構,Toàn先生供認於7月6日晚使用毒品,之後睡覺。到7月7日約6:30,他醒來並開車去充電。
當移動到30-4路時,Toàn司機感到頭暈目眩,並造成了上述連環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