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生雙胞胎,總共3個孩子,35歲以下的母親能享受支持政策嗎?

據胡志明市人口局副局長阮氏江絨表示,一名女性第一次生一個孩子,第二次生雙胞胎(總共三個孩子)的情況,仍被視為“生第二個孩子”的規定。

這是享受胡志明市支持政策的條件之一。

然而,要準確確定母親是否屬於受益對象,需要與胡志明市人民議會在不同階段的決議中規定的標準進行核對。

具體來說,根據第40/2024/NQ-HĐND號決議獲得300萬越南盾的支持。該政策僅適用於胡志明市合併前的地區,不適用於平陽省和巴地-頭頓省。

在生第二個孩子時,母親(受益對象)必須滿足“35歲以下”的標準,即生第二個孩子的時間必須在母親35歲生日之前。

母親在2024年12月2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間生第二個孩子。孩子作為第二個孩子已有出生登記證明。

在生第二個孩子時,母親已完成登記手續,並由鄉鎮公安在胡志明市102個鄉鎮、特別區(調整前)的國家居民數據庫系統中更新居住信息(常住或暫住)。

至於根據第32/2025/NQ-HĐND號決議獲得500萬越南盾支持的條件,在生第二個孩子時,母親(受益對象)必須滿足“35歲以下”的標準。

即生第二個孩子的時間必須在母親35歲生日之前。

母親在2025年9月1日及之後生第二個孩子。孩子作為第二個孩子已有出生登記證明。

在生第二個孩子時,母親已完成登記手續,並由鄉鎮公安在胡志明市168個鄉鎮、特別區(調整後)的國家居民數據庫系統中更新居住信息(常住或暫住)。

因此,一名在第二次懷孕生雙胞胎(即視為生第二個孩子)的母親,如果滿足各決議中關於年齡、生育時間、出生證明和居住登記的完整條件,將獲得相應水平的支持政策。

據絨女士表示,支持政策根據胡志明市人民議會在不同階段的決議規定,每個階段有各自的水平。

“市民需要清楚注意時間點,以瞭解自己屬於哪一類。這有助於避免在辦理文件時混淆,並確保政策正確、公平和透明地執行,”絨女士說。

據胡志明市人口局表示,新政策是鼓勵市民生足兩個孩子的眾多解決方案之一,背景是胡志明市的生育率持續全國最低。

市政府期望,除了宣傳活動外,財政支持將有助於激勵,為年輕家庭,尤其是在生活成本高的城市地區,創造更便利的條件。

對於一名33歲讀者的情況,第二次生雙胞胎(總共3個孩子),如果生育時間在上述時間段內,同時滿足年齡、居住登記和有效文件的完整標準,則可以完全辦理文件以獲得相應決議的支持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