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2025年第94號法令的規定,國家銀行已發佈決定,為點對點借貸解決方案創建試驗環境和條件。
具體在第2866號決定中,國家銀行規定,在一個點對點借貸解決方案中,單個借款客戶的最大未償貸款為1億越南盾。同時,一個客戶在所有點對點借貸解決方案中的總未償貸款為4億越南盾。
這一規定旨在確保統一風險管理原則,符合試驗機制的性質,並限制貸款方和借款方的財務損失,有助於金融體系的穩定。
P2P借貸是通過在線平臺直接連接貸款人和借款人的一種形式,無需銀行等傳統金融中介。
此前,政府發佈了關於銀行領域金融科技解決方案受控試驗機制的第94號法令。根據該法令,政府同意試驗的金融科技解決方案之一是P2P借貸。
點對點借貸公司只有在獲得國家銀行許可後才能提供試驗解決方案。
P2P借貸試驗活動將獲得為期兩年的許可,但不適用於外資銀行。
據瞭解,P2P借貸自2016年起在越南出現,以金融科技公司的形式存在,通常針對無法接觸銀行和金融公司的客戶群體。
從事P2P借貸領域的公司數量超過100家,其中許多公司有外國投資。
由於缺乏法律框架,客戶面臨許多風險。特別是許多個人利用這一模式變相進行網絡“黑信貸”,利率遠高於銀行利率。
根據國家銀行貨幣政策司和支付司的調查,越南已實施的一些P2P借貸模式顯示,P2P借貸活動遵循四種基本模式:在線典當公司借貸模式;P2P借貸公司與典當公司合作模式;P2P借貸公司與金融公司客戶發展總代理合作,向金融公司介紹客戶模式;P2P借貸公司作為個人/組織借款人與個人貸款人之間的中介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