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市委常駐委員會交辦市委檢查委員會緊密跟隨中央檢查監督委員會的要求,向市委常委會建議成立檢查組,監督鄉鎮黨委在運作兩級地方政府模式中的活動。
胡志明市市委常駐委員會已就市委在9月1日至15日期間實施兩級地方政府模式的情況作出結論。
據此,胡志明市市委常駐委員會記錄並表彰市委組織部主動審查、彙總報告市委常駐委員會關於胡志明市市委實施兩級地方政府模式的情況。
同時,交辦市委人民委員會黨組領導、指導市人民委員會集中、加快安排市屬各部門的機構組織工作,並安排市人民委員會下屬的公共事業單位。
這項工作必須確保整體進度,安排專業機構、行政機關、公共事業單位,結合胡志明市的實際情況。
同時,指導當前鄉鎮級項目管理委員會、徵地補償委員會的組織機構安排方案和模式;指導相關部門緊急制定管理、開發利用胡志明市及鄉鎮級冗餘辦公場所的方案。
市委常駐委員會交辦市委人民委員會黨組領導、指導市人民委員會審查、提出關於鄉鎮、街區、村級的非專職活動人員的職務、數量、一些制度、政策的規定;直接參與街區、村級活動的人員;以及鄉鎮級政治社會組織的活動經費定額、胡志明市範圍內街區、村級活動經費水平。
各級黨委、機關、單位在實施、運作兩級地方政府模式時,確保嚴密,符合中央的規定和指導方向;實施過程中出現困難和障礙時,報告、建議有權機關解決、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