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剛剛發佈了第249號法令,制定了吸引科學、技術、創新和數字化轉型專家的機制,規定了工資、獎金、住房、交通、醫療和家庭方面的許多特殊優惠。

根據法令,專家的工資在合同中約定,與分配的任務、專業領域的水平和勞動力市場相適應。除了工資,專家每年可獲得最高相當於四個月工資的獎金。他們還可以獲得通過租賃、銷售、轉讓、轉讓使用權、開發和利用科學、技術、創新和數字化轉型任務成果而獲得的獎金;允許通過研究成果出資、合作、合資、聯合、經營服務或成立企業。

簽訂合同時,專家可獲得一個月的工資作為初始支持,以穩定住所、交通和購買必需品。在工作期間,政府支持租房費用、交通工具或直接提供標準公寓和交通工具。他們還根據任務要求支付在國外進行研究和科學交流的費用。

除了收入,專家可享受自願健康保險套餐,價值不超過年工資的1%。每年他們有7天國內休假,並獲得最高一個月的工資支持,用於本人及其配偶和18歲以下子女。此外,除了勞動法規定的休假天數外,專家每年可獲得一次往返機票費用,以便與家人回國。

專家的18歲以下子女可獲得尋找學校和公立學校學費的支持。家庭成員可獲得價值年工資1%的健康保險套餐、多次簽證和與專家工作時間相對應的臨時居留卡。

科技專家獲得公寓和交通工具

法令還提出了特殊的法律和公務機制。外國專家如有意願,可降低入籍越南的條件。越南專家如想在國家機關擔任公務員或職員但未達到標準,仍可被接收。他們也可被考慮任命為領導和管理職位,而不必滿足年齡、規劃職稱、政治理論水平或連續任職時間的要求。推薦專家的機構、組織或個人,如果專家在12個月後完成任務,可獲得一個月的工資獎勵。

第249號法令明確了專家的選拔條件。他們可以是獲得保護證書的專利作者或合著者,已應用併產生實際價值的產品;在相關領域具有深厚專業知識和豐富經驗,曾在國外知名研究機構、大學或企業工作過。此外,專家可以是優秀研究成果的作者,獲得國際獎項或已被廣泛應用,帶來實際效果。

擁有世界前200名大學博士學位,在國外知名機構至少有5年教學或研究經驗,或擁有博士學位並參與國際科學項目5年;在知名期刊上發表至少10篇國際論文,是知名期刊科學委員會成員或已成功指導至少兩名博士研究生的人員也可被選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