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卸車司機和車主因駛入禁行道路和超載被罰款超過1.2億越南盾

9月25日,隸屬於胡志明市警察局交警處(PC08)的安樂交警隊代表表示,此前已對一名自卸車司機和車主因駛入禁行道路和超載的行為進行了記錄。

9月24日下午約3點30分,安樂交警隊交警力量發現司機H.V.T.(45歲,居住於清化省)駕駛載沙自卸車駛入胡志明市永祿鄉的一些禁行道路。這輛自卸車總載重約38噸,駛入了允許10噸以下車輛通行的道路。

交警已對司機T.和車主的行為進行了記錄,司機和車主涉及兩項行為的罰款總額為1.2億越南盾。與此事件相關,交警已暫扣車輛進行處理。

自卸車司機和車主因駛入禁行道路和超載被罰款超過1.2億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