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5日,廣義省人民法院表示已對三名被告人黃傑成(19歲)、甘英(18歲)和羅申軍(17歲)進行初審開庭,他們均居住在中國廣西省,罪名是“殺人”和“搶劫財產”。
根據起訴書,2024年7月26日,在社交媒體上認識的名為阿陽(身份不明)的指導下,三名被告人非法入境越南,通過廣寧省尋找工作。
次日凌晨,該團伙租用由阮文H.(47歲,居住於廣寧省)駕駛的出租車,計劃前往南方。
在途中,羅申軍發現出租車上的定位地圖顯示目的地是柬埔寨。擔心被販賣,該團伙商議設法返回中國。
當黃傑成再次聯繫阿陽但未果時,三人一致決定攻擊司機以搶劫車輛,掉頭北上。他們準備了兇器,即衣服和移動電源,以實施計劃。
同日晚,當車輛停在廣義省慕德縣時,該團伙分配了任務。約19時,當H.先生駕車離開加油站時,對象們同時動手,用衣服勒頸並用移動電源猛擊頭部,導致H.先生昏迷。隨後他們駕車到偏僻路段,將受害者拋在路上,導致H.先生死亡。
該團伙繼續駕車北逃,搶劫了受害者超過350萬越南盾和100元人民幣。他們還丟棄了H.先生的兩部手機,以避免通過定位被追蹤。
當到達廣平省地界時,三人不遵守交警的停車命令而逃跑。隨後公安部隊追捕、制服並逮捕了該團伙。
在庭審中,審判委員會評估被告人的行為特別嚴重,侵犯他人生命,引起公眾恐慌,需要嚴懲。但由於被告人非常年輕,其中一人在犯罪時未滿18歲,法院考慮適用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規定。
在全面審查檔案、證詞、指控及加重、減輕情節後,審判委員會宣判:黃傑成19年徒刑;羅申軍13年徒刑;甘英11年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