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交通頻道領導:'對正在執行任務的記者戴手銬是不正常的'

關於國家VOV交通頻道記者Phan Nhơn指控被一群人,包括民防力量阻礙、”身體接觸”和戴手銬帶回警察局,當時他正在胡志明市安富東坊火災現場執行任務,9月28日上午,《青年在線》與VOV交通頻道領導進行了交流。

“像對待罪犯一樣給記者戴手銬是不正常的”

國家VOV交通頻道副總監Phạm Trung Tuyến記者表示,事件發生後,記者Phan Nhơn已詳細報告了事件。隨後,頻道領導派記者到安富東坊人民委員會和警察局工作。

“記者到達工作後,警方方面表示由於專注於滅火,尚未收到相關個人的報告。當有報告時,警方將發送公文到頻道,我們正在等待。

目前,VOV交通頻道僅從記者和在場同事那裡獲得信息,確認發生了記者指控的事件” – Tuyến先生說。

Tuyến先生確認,經過檢查,記者Phan Nhơn已正確執行其職能和任務。根據規定,當發生火災或事故時,記者必須到場收集信息,為讀者服務。

“我們的記者按照職能和任務活動。但像對待罪犯一樣戴手銬帶離現場,我認為非常不正常。我們正在等待警方方面的報告,從中將形成正式觀點” – Tuyến先生說。

VOV記者指控在執行任務時被”身體接觸”

此前9月27日,VOV交通頻道表示,當天約11時,收到關於胡志明市安富東坊Nguyễn Thị Nhuần路一處汽車停車場發生火災的報告,記者Phan Nhơn迅速騎摩托車到現場執行記錄信息和圖像的任務,根據單位分配。

然而在執行任務時,記者Phan Nhơn表示被一名穿基層治安制服的人接近,並要求他不得進行錄像工作。

“我明確解釋我是記者,正在記錄資料,以服務於新聞單位的報道工作。同時,我出示了越南記者協會會員卡以證明我的工作身份。

但我仍不被允許執行任務,此時我請求會見現場指揮官以陳述和請求執行任務,但被拒絕” – 記者Phan Nhơn報告。

隨後據記者Phan Nhơn稱,有一群陌生人和約4名民防力量成員接近他。其中一名約40歲男子,穿白襯衫、牛仔褲,對本人有”身體接觸”行為。

“我被他們控制,給我戴上手銬並押送到安富東坊警察局。在路上,我不斷被踢到右側腰部。當到達安富東坊警察局時,我才被解開手銬,並被要求寫事件報告” – 他說。

據VOV交通頻道,事件發生後,安富東坊警察指揮部、胡志明市安富東坊人民委員會已作出初步回應。

據此,單位已接收事件,並承諾將進行核實,澄清相關各方的責任。依法嚴肅處理有違規行為的個人,不包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