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前,政府第119號法令規定了公路交通電子支付,通過不停車電子收費(ETC)方式支付公路費用。
根據新規定,車主需要開設一個交通賬戶,與法律規定的一種非現金支付工具連接,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僅使用收費賬戶。
根據規定,此交通賬戶用於通過交通賬戶支付與公路交通工具交通活動相關的各種費用、價格和服務費。
自動收費有限責任公司VETC的代表表示,轉換期限,第119號法令規定公路使用費支付服務提供商在2025年10月1日前完成將車主的收費賬戶和資金從收費賬戶轉移到與車主支付工具連接的交通賬戶。
從此時起,沒有交通賬戶的汽車將不允許通過不停車電子收費站。
最近,越南公路局統計到9月25日,全國580萬輛汽車中只有300萬個賬戶完成賬戶轉換。各單位正在宣傳,建議人們儘快轉換,以便出行方便,不因支付故障導致收費站擁堵。
此外,許多企業表示在轉換過程中遇到困難,具體是企業都希望支付到企業的銀行賬戶。然而,ETC系統的要求是在0.2秒內處理交易,以維持收費車道的通行速度。
而目前直接與銀行連接的環節無法滿足這一技術要求,至今也沒有任何支付中介單位實施專門用於企業的電子錢包形式。
一些解決方案如通過信用卡支付被提及,但產生的費用相當高。
從10月1日起,企業車輛賬戶仍可按舊方式充值
基於這一實際情況,自動收費有限責任公司VETC的代表告知,所有服務提供商都已向公路局、建設部和國家銀行報告。各方正在研究過程中,提出最有效的方案。
目前,從10月1日起,屬於企業賬戶的車輛仍可使用收費賬戶通過收費站,與以前一樣。
未來,VETC將與越南公路局、國家銀行和支付中介組織密切合作,制定共同標準,同時為企業尋找可行的解決方案。
“此外,我們已向國家銀行建議,考慮指示銀行、支付中介組織和卡組織減少或免除公路電子收費交易的服務費。
同時,需要優化技術解決方案,以滿足每次車輛通過收費站時快速、安全、準確處理的要求。VETC支持企業解決困難,確保第119號法令的實施既遵守法律規定,又在實際運營中方便有效”,該代表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