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PBank 表示已向第七區人民法院和第七區人民檢察院提交上訴狀,針對 9 月 30 日初審的民事判決,該案涉及原告 VPBank 與被告 Trần Hồng Sơn 先生和 Nguyễn Thị Xuân Đào 女士之間的信貸糾紛。
VPBank 提起上訴的原因是 “初審法院在審查案件文件中的證據和材料,以及原告代表的陳述觀點時,未能全面和客觀評估,適用法律錯誤,導致判決嚴重影響了 VPBank 的合法權益”。
對於法院認定 Trần Hồng Sơn 先生與 Novareal 之間的協議無效,VPBank 方面不同意,並表示 VPBank 作為訴訟原告,不涉及 Novareal 與 Trần Hồng Sơn 先生之間協議的法律爭議,被告和相關權利義務方也未提出反訴或獨立請求。
因此,法院審查協議的法律效力和內容以解決案件,超出了起訴要求,影響了 VPBank 的合法權益。
此外,VPBank 認為信貸合同和抵押合同是在自願、合法的基礎上籤訂的,不受客戶與 Novareal 之間協議效力的約束,因此初審法院將這兩個合同的效力與協議掛鉤 “不符合法律本質”。
VPBank 方面指出,宣佈這兩個合同無效違反了法律原則。即使客戶與 Novareal 簽訂的協議被認定無效,也不意味著這兩個合同隨之無效。
“根據民法典,只有當 ‘主交易’ 無效時,’附屬交易’ 才隨之無效。信貸合同和抵押合同是獨立的主交易,不能僅因協議無效而無效”,VPBank 方面表示。
Novareal 怎麼說?
回應《青年在線》,Novareal 股份公司表示 Novareal 是相關權利義務方,目前僅處於初審階段,尚未向當事人發佈或送達任何正式決定或判決。Novareal 認為該判決尚未具有法律效力,判決中的認定不符合審判實踐和交易本質。
Novareal 方面表示將對與 Novareal 公司相關的判決內容提出申訴和上訴。
對於 Novareal 在林同省(原平順省)正在諮詢和經紀的項目,Novareal 認為這是一個大型度假房地產項目,已獲有關當局批准投資方針,並正在按照房地產經營法律規定分期實施。
“這也是林同省的重點旅遊項目,而非審判委員會認定的住房項目”,Novareal 方面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