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峴港市稅務局最近對峴港醫藥-醫療器械股份公司(Dapharco,股票代碼DDN,總部位於峴港市潘廷逢街2號)及其法定代表人阮良心經理作出了稅務行政處罰決定。
該公司實施了以下行政違法行為:
在2023年1月、2月、4月、6月、7月、9月以及2024年1月、9月的稅務計算期內,申報錯誤導致增值稅應納稅額不足,違反了政府第125號法令第16條第1款的規定。
在2022年、2023年和2024年,申報錯誤導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不足,違反了政府第125號法令第16條第1款的規定。
在2022年5月至12月、2023年3月、5月、11月、12月以及2024年12月的稅務計算期內,申報錯誤但未導致增值稅應納稅額不足。
該公司因在稅務計算期內申報錯誤導致增值稅應納稅額不足被罰款近2900萬越南盾;因申報錯誤導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不足被罰款超過1.13億越南盾;因3次申報錯誤但未導致增值稅應納稅額不足被罰款1950萬越南盾。
罰款總額近1.61億越南盾。
要求該企業向國家預算補繳增值稅欠款超過1.44億越南盾;向國家預算補繳企業所得稅欠款超過5.65億越南盾。
此外,上述兩項稅款的滯納金近9800萬越南盾。
追繳稅款、罰款和滯納金總額超過9.7億越南盾。
據瞭解,峴港醫藥-醫療器械股份公司已向國家證券委員會和河內證券交易所通報了上述行政處罰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