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6日,順化市人民委員會表示,已發佈具體規定,對於擁有自有住房但距離工作地點較遠的人員,仍可在該市享受社會住房支持政策。
該決定由順化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黃海明簽署發佈。
據此,當前住房位於工作地點20公里半徑範圍外,且在社會住房項目10公里半徑範圍外,同時所選社會住房項目不與當前居住地同屬同一行政單位(鄉級),將符合購買或租賃社會住房的條件。
距離根據谷歌地圖平臺,以常用交通工具(如摩托車)的最短路線確定。確認工作將由居住地鄉級人民委員會執行。
順化市建設廳被指派牽頭協調相關單位指導和組織實施;社會住房項目投資方負責接收和審核檔案,確保對象和標準符合規定。
該決定自即日起至2030年5月31日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