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大叻市春香坊人民委員會表示正在核實有關大叻超市員工在無監護人情況下擅自與一名10歲男孩處理事務的反映,原因是懷疑其偷竊巧克力。
據男孩家人V.N.X.T.女士提供的信息,10月11日,她10歲的兒子與堂兄在大叻G超市(簡稱 – PV)購物。
由於懷疑男孩偷竊一塊巧克力棒,一些安保人員將男孩帶入私人房間,與購物區隔離。
T女士表示,在整個過程中未收到超市的通知,僅事後通過親戚得知。
在從安保攝像頭系統提取圖像後,超市方面確認男孩未偷竊巧克力,並允許其離開。
在個人Facebook上,T女士寫道:“沒有一句道歉……一個孩子僅因懷疑而被當作罪犯對待。”該帖子吸引評論,表達對超市處理未成年人方式的不滿。
大叻市春香坊人民委員會表示已接收反映,要求超市報告業務流程並澄清相關個人責任。大叻市春香坊人民委員會表示,G超市代表已邀請男孩母親前來工作。
超市方面承認安保環節存在失誤,向家庭道歉,並承諾審查和調整與兒童客戶的工作流程,包括在發生異常情況時立即聯繫監護人的原則。
坊將繼續與各方合作以核實,同時建議商業機構加強員工關於處理技能和確保處理涉及兒童懷疑時適當流程的培訓,以避免造成心理傷害、侵犯名譽和人格。
10月13日,經過多次聯繫,G超市經理已與《青年在線》交流。然而,該經理表示剛瞭解事件,無法提供信息,並建議與G超市主管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