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衛生部剛剛發佈文件,指導實施政府2025年第188號法令,詳細規定並指導執行醫療保險法的一些條款。
其中,衛生部指導了在患者延遲出示卡片的情況下,醫療保險(BHYT)的醫療費用報銷。
根據2025年第188號法令的規定,如果患者在就診時持有醫療保險卡但延遲出示卡片信息,則醫療保險基金將從出示卡片信息的時間點起,在權益和享受範圍內支付醫療費用,緊急情況除外。
在患者未出示醫療保險卡片信息期間的醫療費用,由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直接支付。
關於這種情況,衛生部指導,在出示卡片之前產生的費用,將根據2025年第188號法令第57條的規定,由醫療保險基金直接支付給患者。
因此,對於門診情況,最高支付額不超過基本工資的0.15倍。對於住院治療,最高額不超過基本工資的0.5倍。
在患者提供卡片後,剩餘費用繼續在醫療保險權益範圍內正常支付。
為了獲得在出示卡片前費用的直接支付,患者或家屬需要填寫直接支付申請表格。選擇在越南社會保險的一站式部門領取現金,或轉賬到個人賬戶。
通過國家公共服務門戶網站、社會保險機構的應用、郵寄或直接提交到居住地、髮卡地或簽訂醫療保險醫療合同的社會保險機構。
自收到完整有效文件之日起25天內,社會保險機構必須完成審核並向患者支付款項。
如果文件需要補充,社會保險機構將在5個工作日內通知。患者最多有20天時間補充。在收到完整有效的補充文件後,社會保險將在接下來的20天內支付。
請注意,為了獲得直接支付,患者應保留在未出示卡片期間的所有發票和憑證,作為支付依據。
儘早出示卡片有助於立即獲得支付,避免額外直接手續。在緊急情況下,患者即使未及時攜帶卡片,仍享有全部權益。
根據這一規定,如果延遲出示醫療保險卡,民眾的權益不會受到影響。然而,為了節省時間並避免額外手續,最好始終攜帶卡片,或在就診時保存電子醫療保險卡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