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在湄公河三角洲的許多省份,這片被視為國家“糧倉”的地區,出現了農民未經國家機構許可擅自將專用稻田轉為種植水果樹如榴蓮、菠蘿蜜等的現象(如《青年在線》所報道)。
阮嘉煌碩士(胡志明市法律大學講師)認為,這違反了《土地法》的規定。
農民將稻田改為果園的原因
根據《土地法》的規定,農業用地特別是稻田受到國家嚴格保護,以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社會穩定和生態環境保護。
《2024年土地法》繼續限制將稻田轉為非農業用途或其他類型土地,同時要求稻田使用者維持耕作條件、改良並提高土壤肥力。
該政策旨在確保最低稻田面積服務於農業生產,特別是在氣候變化嚴重影響水稻產量和種植面積的背景下。
《2024年土地法》第121條第1款規定:將稻田轉為其他農業用地類型(如多年生作物用地)必須獲得國家有權機關的許可。
《2024年土地法》第182條第5款允許水稻種植者在稻田上進行作物和牲畜結構調整(包括從水稻轉為多年生作物),無需申請改變土地使用目的,前提是不改變恢復水稻種植的必要條件,符合種植法規定。
根據《2024年第112號法令》關於稻田的指導,這種轉換必須嚴格遵守原則,以確保土地可持續利用和維持水稻生產能力。
具體而言:必須符合《2018年種植法》規定和有權機關發佈的轉換計劃;只能在剩餘稻田上進行,不屬於高產優質水稻規劃區。
湄公河三角洲地區土地使用者擅自將稻田轉為多年生作物或水產養殖,是自然條件和社會經濟動盪的結果。
缺乏國家支持和合法轉換機制也導致這種情況成為普遍且難以控制的趨勢。
可持續解決方案是什麼?
為了和諧處理湄公河三角洲農民在稻田上擅自種植多年生作物的情況,需要平衡土地法律紀律和保障農民生計的解決方案。
首先,政府需要審查、分類違規程度、作物類型和每個家庭的情況,以確定合法轉換或恢復稻田的可能性。
對於可以按規定轉換的情況,需要指導農民正確執行規劃,提供技術、資金、種子支持,並應用《2024年第112號政府法令》的稻田保護政策。
相反,對於嚴重違規情況,需要按照《2024年第123號政府法令》處理,但需有合適路線圖,伴隨生計支持、職業培訓或行業轉換,以避免對農民造成損害。
同時需要加強管理、更新土地使用規劃,提高基層政府能力和責任,結合法律宣傳,讓農民理解保護稻田對糧食安全和可持續發展的意義。
解決需要從“禁止和處罰”轉向“管理和引導可持續轉換”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