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體而言,為主動應對可能引發大雨、洪水、山體滑坡的12號颱風,總參謀部要求各機關和單位認真貫徹並嚴格執行國家民防指導委員會和總參謀部關於應對南海臺風的電報指示。
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值班制度,密切關注颱風和大雨的發展動態;採取措施確保營房、倉庫和在建工程的安全。
人員和設備需準備就緒,以便在發生情況時及時有效地應對,確保任務執行過程中人員和設備的絕對安全。
要求第3、4、5、7軍區指導各省市軍事指揮部,為地方黨委和政府提供諮詢,檢查、審查並完善符合實際的應對方案。
同時,與各部門、機構協調,確定重點災害區域、洪水、泥石流、山體滑坡風險區域、關鍵堤壩、護岸、水庫、水壩,以及易受洪水淹沒和隔離的地區,以便及時採取措施處理。
主動疏散高風險地區居民,將他們轉移到安全地點,防範山體滑坡、泥石流和深水淹沒。確保關鍵工程、在建工程、工業園區、城市區域、集中居民區和低窪地區的生產活動安全,避免因主觀和疏忽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與駐當地部隊協調,在可能因山體滑坡或洪水被隔離的區域準備人力和設備,支持政府和居民應對、處理後果,並執行救援任務。
邊防部隊司令部指導從廣寧到得樂的邊防單位密切關注12號颱風的發展動態,與政府和職能部門協調,嚴格管理海上活動船隻。
同時,組織清點,及時通知漁船、運輸船和旅遊船的船主和船長關於颱風的位置、移動方向和動態,以便他們主動移動避風或避免進入危險區域。
海軍軍種和防空-空軍準備救援力量
海軍軍種和海警指導下屬單位實施安全保障措施,同時準備人力和設備,隨時準備在海上和島嶼發生情況時進行搜救。
防空-空軍軍種和第18兵團審查計劃,組織人力和設備,準備在部級命令下執行飛行搜救任務。
第12、34軍團以及各兵團、兵種和Viettel集團準備人力和設備,在需要時參與應對和救援任務。
後勤-技術總局、國防工業總局和第二總局根據各自職能和任務,加強指導、督促和檢查各單位,做好颱風應對工作,處理大雨、洪水、山體滑坡的後果。
確保倉庫、車間、工廠、武器、裝備以及後勤-技術工作的安全,以服務於自然災害應對。主動協調,及時調撥和運輸救援物資和設備,支持各地在發生情況時。
據國家水文氣象預報中心,未來24小時內,12號颱風將向西北方向移動,並在經過黃沙群島北部區域時達到最強強度11級,陣風13級。
由於颱風環流結合其他天氣系統的影響,從10月22日至26日,中部地區——特別是從河靜到廣義——可能發生大面積持續多日的大雨,部分地區雨量極大,總雨量可能超過900毫米。
山區發生泥石流和山體滑坡的風險高,低窪地區和城市可能發生深水淹沒。從廣治到廣義的河流水位可能超過警戒水位3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