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此,同奈省人民委員會同意將第一建設總公司(CC1)作為投資方,以公私合作(PPP)形式提出葛萊橋及引道項目。
投資方負責安排編制項目投資主張建議書(包括項目管理與建設投資局此前已執行的接收文件費用)。同時,在項目投資主張建議書未獲批准的情況下,承擔所有風險。
同奈省財政廳被指派主持協調相關單位,組織項目投資主張建議書的評審,建議同奈省人民委員會提交有權限的機關依法決定PPP相關投資主張。
CC1負責項目建議內容。其中評估比較項目合同形式,以報告有權限的機關決定,作為計算項目總投資額的基礎(注意正確計算、充分計算補償、安置支持、建設成本)。
同時制定項目進度表,包括需執行的工作、執行時間、各單位責任、法律依據。之後在10月31日前將項目投資主張建議書及進度表提交給省項目管理與建設投資局。
對於龍興橋(同奈2橋)及引道項目,關於主張,同奈省人民委員會支持CC1研究實施項目。CC1配合各廳局和地方研究路線方向,更新各項規劃;初步確定補償、安置支持成本等。
在與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就指派同奈省人民委員會作為實施龍興橋(同奈2橋)項目的有權限機關達成一致後,省將考慮按規定指派單位以公私合作(PPP)方式提出項目。
根據CC1的提議,葛萊橋項目長11.7公里,分為3個子項目。其中,子項目1 – 徵地拆遷和擴建阮氏定路,資金49750億越南盾(包括貸款利息),將按BT合同執行,由胡志明市預算支付。
子項目2:同奈省(使用地方預算)用於徵地拆遷,總投資29850億越南盾。
子項目3 – 建設葛萊橋及引道至邊瀝-隆城高速公路(以PPP形式投資),總投資125640億越南盾(包括貸款利息,由投資方100%安排資金)。
而龍興橋項目長11.8公里,也分為三個子項目。其中,子項目1 – 徵地拆遷和建設從胡志明市鵝貢交叉口至同奈2橋連接點約4.8公里的道路,寬度60米。總投資46230億越南盾(包括貸款利息,由投資方100%安排資金),以PPP方式投資。
子項目2:同奈省將使用約7240億越南盾預算用於地方徵地拆遷。子項目3:建設橋梁和省道777B至國道51交叉口,總投資64110億越南盾,以PPP方式實施。




